福建出臺新規格 規範涉臺文物保護工作

時間:2009-03-26 08:05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3月25日電(記者許雪毅)何為涉臺文物?如何管理保護?福建將通過立法做出回答。25日,《福建省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福建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該法案特別列出專章,規範涉臺文物保護工作。

  據福建省文化廳廳長宋閩旺介紹,涉臺文物是見證臺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的重要歷史文物,也是聯繫海峽兩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紐帶。福建省涉臺文物總量居大陸首位,涉臺文物的保護、管理、利用,已成為福建省文物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需要進一步加強管理和規範。

  據悉,條例修訂草案規定,歷史上反映大陸和臺灣之間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交流交往,體現兩岸同胞同宗同源的親緣關係,並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實物,應當列為涉臺文物予以保護。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涉臺文物保護工作的領導,開展涉臺文物調查、徵集和保護工作,發掘、展示和宣傳涉臺文物豐富的歷史文化內涵,促進海峽兩岸文化交流和合作。

  據初步調查統計,福建不可移動的涉臺文物有1076處。去年,大陸“涉臺文物保護工程啟動儀式”在福建泉州舉行,涉及大陸十余個省份、預計為期5年的涉臺文物保護工程揭開了全面實施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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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楊雲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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