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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連載:促進統一“八項主張”與“文攻武備”對臺方略(二)

2019-10-07 08:00: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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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臺方針政策:一脈相承、與時俱進》之三

促進統一“八項主張”與“文攻武備”對臺方略

(接上篇)

  二、提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八項主張

  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持續推進,中國的綜合實力日益增強,中國在國際上的地位日益提高;隨著“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逐步形成,大陸對臺工作不斷深入、兩岸人員往來、各項交流、接觸商談等不斷擴大。臺灣當局原來長期固守的“三不”(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政策被打破後,又蓄意以兩會事務性、經濟性商談回避、拖延政治性商談,阻撓兩岸直接“三通”、放縱“臺獨”勢力及其分裂活動,甚至公開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國際反華勢力也同時加緊對中國的分化、西化,力圖“以臺制華”。根據新形勢、針對新問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江澤民于1995年1月30日發表題為《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重要講話,就“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提出八點“看法和主張”(後簡稱“八項主張”或專稱“江八點”)。作為新形勢下對臺政策的一個完整體系,“八項主張”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深化既定方針政策——強調“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對任何“製造‘臺灣獨立’的言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同時指出“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應堅決反對。”前者,豐富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思想;後者,直接針對李登輝當局分裂主張新的説辭。

  ——表示“對於臺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不持異議”;同時指出“反對臺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後者,實際界定前者的性質和範圍;前者,則與後者“相反相成”。

  ——坦言“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同時指出“我們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臺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臺灣獨立’的圖謀的。”前者,宣示兩岸實現和平統一,同胞決不武力相向;後者,表明維護國家統一而不得不使用武力的對象即島內分裂勢力、外國反華勢力。

  ——提出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加速實現兩岸直接“三通”,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中華文化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和實現兩岸和平統一的重要基礎。前者從經濟上、後者從文化上,賦予了兩岸交流促進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深層意涵。

  闡述新的思想主張——提出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臺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再次鄭重建議舉行“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的談判,提議作為第一步可以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這樣,為實現兩岸和平統一,正式提出“結束兩岸敵對狀態”談判的原則、名稱、主題,同時首次提出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分階段、分步驟進行的相應安排,發展了關於兩岸談判的思想。

  ——提出“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切實維護臺商的正當權益,贊成在互惠互利基礎上商簽保護臺商投資權益的民間性協議。這樣,為有效促進兩岸各領域交流,首次明確提出兩岸經濟合作無涉政治分歧,厘清了兩岸統一前經濟與政治的關係。

  ——提出不論是臺灣省籍、其他省籍的臺灣同胞,都是中國人,“我們黨和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強與臺灣同胞的聯繫,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他們的利益,盡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這樣,為將“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落到實處,首次對包括駐外機構在內的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尊重、關心、幫助臺灣同胞的具體要求,拓展了對臺工作的空間。

  ——提出“歡迎臺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我們也願意接受臺灣方面的邀請前往臺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這樣,為增進兩岸的了解、聯繫,首次鄭重提出“不需要借助任何國際場合”而實現兩岸領導人接觸、會晤的設想。

  江澤民“八項主張”發表,海內外廣泛關注,臺港澳反響強烈。輿論普遍認為,這是繼《告臺灣同胞書》、“葉九條”“鄧六條”之後,又一系統闡述“和平統一”對臺政策的綱領性文件;這篇講話絕不是試探性的,而是慎重提出的“未來長期處理兩岸關係的基本框架”。

  在江澤民重要講話深刻影響的大背景下,1995年6月22日、1999年1月15日,錢其琛代表國務院宣佈中央人民政府處理“九七”“九九”後香港、澳門涉臺問題的基本原則和政策(即兩個“錢七條”);1996年8月20日、21日,交通部、外經貿部先後頒布臺灣海峽兩岸“航運管理辦法”“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辦法”;1996年12月1日,國務院臺辦發佈《關於臺灣記者來祖國大陸採訪的規定》;1997年4月開始,兩岸6家航運公司在外國註冊的權宜輪開始在福州、廈門與高雄三個港口間從事轉口貨物貿易;1998年6月30日,訪問上海的美國總統克林頓公開重申美國“三不支援”,即“不支援‘臺灣獨立’”“不支援‘一中一台’‘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不支援臺灣加入聯合國及其他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1998年10月14日至19日,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應海協會邀請,率海基會參訪團先後到上海、北京訪問,舉行“汪辜會晤”,達成雙方繼續進行政治、經濟對話和汪道涵適當時機訪台等共識。(羅華慶)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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