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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連載:促進統一“八項主張”與“文攻武備”對臺方略(一)

2019-10-06 08:01: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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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臺方針政策:一脈相承、與時俱進》之三

促進統一“八項主張”與“文攻武備”對臺方略

  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後,世界範圍兩極對抗終結,美國成為唯一超級大國;全球經濟依然發展不平衡,而東亞經濟發展迅速,尤其中國改革開放成就斐然。在中國政府“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和兩岸同胞強烈要求的壓力下,臺灣國民黨當局採取一些順應兩岸關係發展的措施,而又圖謀“兩岸分裂分治”,甚至縱容“臺獨”勢力坐大。中國政府審時度勢,宣示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提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八項主張;進入21世紀後,又針對民進黨當局推行“臺獨”製造緊張,提出堅持“文攻武備”的總體方略。

  一、宣示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

  祖國大陸提出“和平統一”大政和“一國兩制”構想,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所有中國人熱烈呼應,通過共同努力,1987年底打破臺海兩岸隔絕狀態,兩岸各種交流隨之興起、人員往來日益擴大。1992年10月舉行的中共十四大,確立“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宣示“堅定不移地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積極促進祖國統一。”中共十四大報告在強調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兩個中國”“一中一台”“一國兩府”“臺灣獨立”的基礎上,具體提出三大主張——促進兩岸直接通郵、通航、通商;推動兩岸人民的往來和各個領域的交流合作,特別是大力發展兩岸經濟合作、共同振興民族經濟;舉行兩岸和平談判。

  尤其第三個主張,提議中國共産黨同中國國民黨儘早接觸,以便創造條件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在商談中,可以吸收兩岸其他政黨、團體和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問題同臺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辦法。這樣,就通過平等談判實現和平統一,不僅表達了誠摯意願,而且具體提出了談判的前提(一中原則)、主體(代表性和廣泛性結合)、內容(當前突出問題、所有一切問題)、方式(先通過討論確定)、期待(消除障礙、開拓新局)等,可謂實事求是、合情合理。

  在祖國大陸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明確宣示、堅定維護,並陸續提出相應舉措的感召和引領下,兩岸各方的積極作為推動了這一階段兩岸關係的發展——1990年9月,中國紅十字總會與臺灣紅十字組織,就解決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的居民和刑事嫌疑犯或刑事犯的遣返問題,在金門協商並簽訂協議;1990年10至11月,臺灣先後成立“總統府國家統一委員會”“行政院大陸工作委員會”“海峽交流基金會”;1991年12月16日,大陸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1992年12月3日,大陸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達成各自以口頭方式表達“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後稱“九二共識”,成為公認的兩岸關係發展共同基礎);1993年4月27日,大陸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在新加坡舉行“汪辜會談”,實現1949年以後兩岸高層人士首次以民間名義公開進行的最高層次會晤;1994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第一部涉臺專門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羅華慶)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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