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列連載:從“解放臺灣”到“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二)
《中國政府對臺政策:一脈相承、與時俱進》 係列之一
從“解放臺灣”到“和平解決臺灣問題”
(接上篇)
二、和平解放臺灣主張
(一)1955年,在第一屆“亞非會議”後,首次公開提出和平解放臺灣主張。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亞洲29個國家和地區在印尼萬隆舉行旨在“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的第一屆“亞非會議”。4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批準的中國代表團與會方案指出,“可相機提出在美國撤出臺灣和臺灣海峽的武裝力量的前提下和平解放臺灣的可能”。4月23日,周恩來總理在“亞非會議”大會上發表1個半小時長篇演講,大受歡迎;午間餐會與各國代表交流談到臺灣問題時明確指出,造成遠東、特別是臺灣地區緊張局勢的原因是美國侵佔中國領土臺灣,中國政府願意與美國談判解決,但這絲毫不能影響中國人民行使自己的主權、解放臺灣的正義要求和行動;接著,又應印度總理尼赫魯之請面對記者發表“69字聲明”,指出“中國人民同美國人民是友好的。中國人民不要同美國打仗。中國政府願意同美國政府坐下來談判,討論和緩遠東緊張局勢的問題,特別是和緩臺灣地區的緊張局勢問題。”一則聲明,舉世轟動,輿論盛讚其“立場鮮明、通情達理”,美國記者則稱之“一個放得很巧妙的實驗氣球”。此氣球讓受到多種壓力的美國政府接過去,因而促成中美大使級會談于同年8月1日在日內瓦舉行。1955年5月13日,周恩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上所作《關于亞非會議的報告》宣布:“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臺灣。”這樣,在國際形勢趨于緩和、中國大陸正在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和第一個五年計劃經濟建設的背景下,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第一次公開提出和平解放臺灣的主張。解放臺灣,由原來只考慮用武力的方式,調整為還可“爭取用和平的方式”。
(二)1956年,提出國共兩黨進行第三次合作,通過談判和平解放臺灣。
1955年5月26日,毛澤東同印尼總理談話時說,臺灣問題也可以像朝鮮戰爭、印度支那戰爭那樣“用談判解決”。7月30日,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說,中國政府願意與臺灣地方當局協商和平解放臺灣的具體步驟。在此基礎上,毛澤東1956年 1月25日在第六次最高國務會議上首次提出“第三次國共合作”構想。1月30日,周恩來在全國政協二屆二次會議上正式宣布“和平解放”臺灣的有關政策。4月,毛澤東進一步提出了“和為貴”“愛國不分先後,以誠相見、來去自由”的基本原則。隨後,中共中央發出《關于加強和平解放臺灣工作的指示》,制訂對臺“多方影響、積極並耐心爭取”的工作方針,確立“通過各種線索,採取多種方法,爭取以蔣氏父子、陳誠為首的臺灣軍政官員”的工作重點。為此,1956年成立中央對臺工作小組,由周恩來直接領導。毛澤東、周恩來多次請有關人士向國民黨轉達共產黨和平談判的願望、主張和相關政策,強調愛國一家、國共第三次合作,表明對臺灣絕不是招降、而是要彼此商談;只要臺灣同美國斷絕關係歸還祖國,只要政權統一,其他都可以坐下來協商安排。1957年4月17日,《人民日報》首次公布共產黨準備與國民黨進行第三次合作的消息,各方關注,反響巨大。受到中共“和平解放臺灣”政策的感召和激勵,在大陸的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于1957年2月專門成立“和平解放臺灣工作委員會”,由曾經多次參與國共和談而有“和平將軍”之稱的張治中為主任。(羅華慶)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