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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列連載:從“解放臺灣”到“和平解決臺灣問題”(一)

2019-09-30 09:12:00
來源:中國臺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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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對臺政策:一脈相承、與時俱進》係列文章

【導  語】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天安門城樓宣告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和中國在國際上唯一合法代表;同年12月,發動內戰失敗的蔣介石集團退踞中國的臺灣省,在美國支持下,繼續以“中華民國”的名義與中央政府對峙。1950年6月,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第七艦隊侵入臺灣海峽,阻撓中國人民解放臺灣。臺灣問題由此產生,中國版圖內臺灣海峽兩岸的特殊關係由此發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為解決臺灣問題的不懈努力也由此開始。

  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係統梳理、深入總結中國政府不同時期的對臺方針政策,對進一步了解臺灣海峽的風雲變幻、了解兩岸關係的來龍去脈、了解祖國統一大業的必然趨勢,很有意義。為此,本網從今日起,連續發表海研中心研究員羅華慶撰寫的《中國政府對臺政策:一脈相承、與時俱進》係列文章。

【目  錄】

係列之一

《從“解放臺灣”到“和平解決臺灣問題”》

係列之二

《從“和平統一”大政、“一國兩制”構想到“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

係列之三

《促進統一“八項主張”與“文攻武備”對臺方略》

係列之四

《<反分裂國家法>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思想》

係列之五

《和平發展、融合發展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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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對臺政策:一脈相承、與時俱進》係列之一

從“解放臺灣”到“和平解決臺灣問題”

  寶島臺灣——中國領土,自古以來毋庸置疑;其所以被稱為“問題”,肇因70年前國民黨統治集團發動內戰失敗後退踞臺灣,在美國支持下與祖國大陸隔海對峙、分庭抗禮。由此,中國政府對臺政策,即從上個世紀40年代末“解放臺灣”的有關計劃開始,60年代初發展為“和平解決臺灣問題”思想。

  一、解放臺灣計劃

  (一)1949年12月,將“解放臺灣”作為“解放全中國”的一部分,確定為1950年的任務。

  1945年8月,中國抗日戰爭勝利。同年10月,國共兩黨“雙十協定”簽署。1946年6月,蔣介石撕毀“雙十協定”、發動全面內戰。1948年9月至1949年初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後,國民黨的統治面臨垮臺。1948年12月,蔣介石任命親信陳誠為臺灣省政府主席兼警備區總司令,為“退保臺灣”做準備。中共中央看清蔣介石的意圖,新華社1949年3月15日發表題為《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臺灣》的時評,向全世界宣示:中國人民解放鬥爭的任務就是要解放全中國,“直到解放臺灣、海南島和屬于中國的最後一寸土地為止”,特別強調“絕對不能容忍國民黨反動派把臺灣作為最後掙扎的根據地”,首次提出了“解放臺灣”的口號。“解放臺灣”,列為全國解放戰爭繼續推進的一部分。4月20日,南京政府拒絕在中國共產黨提出的《國內和平協定》上簽字;21日,毛澤東和朱德發布向全國進軍的命令,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軍在千里戰線強渡長江;23日,解放國民黨統治中心南京。隨後,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進軍福建及浙江東南部,並承擔準備解放臺灣的任務。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12月7日、11日,原“國民政府”和國民黨中央黨部先後遷到臺灣,繼續打著“中華民國”旗號。12月31日,中共中央發表《告前線將士和全國同胞書》,提出1950年的任務是“解放臺灣、海南島和西藏”“完成統一中國的事業”。1950年5月1日、19日,人民解放軍先後解放海南島、舟山群島,下個目標劍指臺灣。根據中央軍委部署,由粟裕負責的前線指揮部著力研究陸海空三軍配合渡海作戰的新戰法,先後提出幾套解放臺灣的方案,加緊相關準備。

  (二)1950年10月,為抗美援朝的需要,解放臺灣的計劃“只好往後推延”。

  1950年1月,美國政府幾次表態“目前無意在臺灣獲取特別權利”,承認中國對臺灣“行使主權”。但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總統杜魯門26日即命令駐日美軍對朝鮮進行武裝幹涉,同時派遣海軍第七艦隊侵入臺灣海峽“阻止對臺灣的任何進攻”,27日發表聲明提出臺灣“未來地位的確定,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復、對日和約的簽訂或經由聯合國的考慮”。6月28日,周恩來總理代表中國政府嚴正聲明,對美國這一侵略行徑表示強烈抗議和堅決反對;同日,毛澤東發表講話,號召“打敗美帝國主義的任何挑釁”。在美國拼湊所謂“聯合國軍”直接參加朝鮮戰爭、美國軍隊越過三八線、美國軍機多次轟炸中國東北地區的情況下,應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請求,中共中央作出了“抗美援朝、保家衛國”的決策。10月25日,中國人民志願軍入朝作戰。這樣,時勢驟變帶來當務之急,人民解放軍的戰略重點由東南轉向東北,解放臺灣的計劃“只好往後推延”。

  美國把臺灣視為“不沉的航空母艦”,圖謀據為己有,其借朝鮮戰爭之機,公然以武力阻止中國人民解放臺灣,造成了拖延至今的臺灣問題。

  (三)1954年12月,針對美臺“共同防禦條約”,決定解放臺灣分兩個步驟。

  1953年7月,朝鮮停戰,“解放臺灣”又提上議程;8月,美國變本加厲,與臺灣當局在臺灣海峽舉行聯合軍事演習。1954年,為反對美蔣準備簽訂“共同防禦條約”,反擊國民黨軍隊對大陸沿海的騷擾和破壞,宣示解放臺灣的決心,人民解放軍對金門國民黨軍隊實施了懲罰性的“9.3炮擊”。1954年12月2日,美國與臺灣當局簽訂“共同防禦條約”,規定防禦范圍包括臺灣和澎湖列島,並可根據雙方協議延伸至國民黨軍隊防守的其他地區。12月8日,周恩來發表聲明,指出所謂“共同防禦條約”根本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人民一定要解放臺灣,完成祖國的完全統一。與此同時,中共中央認為,解放臺灣是“既定方針”,但“鬥爭是長期的”,需要時間建設強大的海軍、空軍;解放臺灣應分兩個步驟,第一步是解放東南沿海島嶼,第二步是解放臺灣本島。人民解放軍按此步驟,1955年1月18日發起第一次陸海空三軍協同進攻作戰,解放了一江山島;2月,解放了大陳島。臺灣的屏障,只剩下幾個福建的島嶼了。(羅華慶)

  未完待續……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