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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靜濤:中産階級與臺灣社會穩定

2018-12-10 10:08: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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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至今日,整整30年,隨著冷戰的結束,蘇東巨變,全球一波接一波民主化浪潮風起雲湧,幾十個國家、地區開始採用西方民主政治制度,多數效果不佳,甚至導致政爭不斷,經濟下滑,戰火蔓延,給人民帶來了深重災難。只有臺灣、韓國等少數個案通過不流血的政治改革,初步實現了西方式的民主政治。何以臺灣能夠實現寧靜革命,而多數國家、地區卻還在民主政治的泥淖中拼命掙扎呢?

  一個國家、地區的政治制度必須與其經濟發展相適應。傳統的威權政治是建立在小農經濟基礎上的。西方民主政治的萌芽、成長與資本主義、工業化息息相關。一些發展中國家及地區不顧本國、本地區的經濟現實,照搬照抄歐美1980年代的民主制度,以為找到了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非但不能促進經濟發展,改良政治體制,造福於民,甚至會使國家混亂不堪,喪失發展的良機,今不如昔,人民怨聲載道。

  蔣介石政權退據臺灣,總結了其在中國大陸失敗的經驗教訓,深知空談民主無濟於事,在實現民族主義後,不是立即實現民權主義,而是先實現民生主義,大力發展經濟,嚴厲鎮壓工農運動,管控臺灣社會。經過30多年的苦心經營,臺灣從一個傳統的農業社會發展為工商社會,經濟迅速發展。1978年,臺灣經濟增長率高達14%,其中工業增長率達23%,舉世側目。人民的生活水準有很大程度的改善。

  國民黨政權貪污腐化,“江南案”、“十信案”等相繼爆發,民眾對國民黨政權濫用公權力、為非作歹的行徑深惡痛絕。當時,臺灣領導人蔣經國自知來日無多,體認到“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歷經大風大浪的蔣經國知道政治革新的複雜性與冒險性,稍一不慎,不但會遭到黨內既得利益集團的拼命反撲,亦可能使局勢失控,國民黨政權瞬間崩潰。他權衡利弊,運籌帷幄,堅持“知所變,知所不變;有所為,有所不為”的方針。

  組建政黨,以反對黨的姿態與國民黨競爭,是臺灣黨外運動努力的方向。1986年9月28日,黨外人士在臺北圓山飯店召開了黨外後援會,民主進步黨正式宣佈成立。

  對於國民黨權貴來説,失去權力,意味著失去一切。他們擔心政治革新會引起社會動蕩,擠壓他們的既得利益,甚至“亡黨亡國”,指責蔣經國此舉是姑息養姦,後患無窮,國民黨“將死無葬身之地”。

  與經濟體制改革、社會體制改革相比,政治體制改革更為複雜,存在著巨大的風險。政治革新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本質上就是主動革自己的命,讓利放權,將可以轉換成巨大經濟利益的部分政治權力放棄,還給人民,這比獲取權力的難度更大。

  臺灣的民主實踐一直被稱為奇跡,轉型過程較為順利,沒有發生絕大多數國家、地區都無法避免的、大規模的暴亂和流血。整體上看,較為平穩,仔細分析,則仍然付出了一定的代價。1987年7月至1988年7月,解嚴後一年內臺灣共發生2000多起遊行示威,警察出動了30萬人次。之後,遊行示威逐漸減少,對社會的衝擊力也在降低。

  1996年臺灣開始舉行領導人直選,從李登輝、陳水扁至馬英九,再到蔡英文,每年可謂大小選舉不斷,歷經數次瀕臨流血衝突的危機,幸得各方力量儘量尋求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爭議,未致局勢失控。

  臺灣教育普及,人民的法治觀念逐漸增強,臺灣民主政治得以平穩發展,避免了一改就亂、一亂就垮或一改就亂、一亂就收的歷史宿命,正是建立在這種厚實的經濟基礎上的。如果民眾家無隔夜糧,為三頓飯發愁,即使擁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又有何用?中亞個別國家、非洲一些國家的民主亂象,恰恰證明了薄弱的經濟基礎根本無法支撐起西方成熟的民主模式,只會給反對勢力、冒險勢力、分裂勢力披上合法的外衣,提供破壞社會穩定的合法路徑。

  成熟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不僅需要威權,更需要完善的法制和有充分自由的市民社會。由於民眾生活水準提高,臺灣的階級結構發生了重大變化,傳統的小農階級逐漸邊緣化,新興的中小企業主、知識分子、管理精英等成長起來,政治參與意識逐漸增強,市民社會逐漸在發育中。在保護既有利益的前提下,他們爭取擠入上層階級,呈現出政治上的現實態度、經濟的高消費取向、社會的結社性格。

  不同於傳統的小農階級迷信權威、安於現狀,臺灣新興的中産階級要求在維持現存體制的前提下,逐步推進政治改革,反對倒退與冒進,游離于保守主義和自由主義之間,推崇有限度的自由主義,希望政治制度能在漸進的改革下得到完善,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地位,反對動亂。他們積極投身消費者權益保護運動、環保運動、婦女運動、慈善運動、弱勢群體運動等,維護自身的權益。正是由於這股強大的中産階級主動維護社會的安定、支援革新,拒絕暴力革命和暴亂,雖然臺灣的民主政治歷經多種群眾運動、政治風暴的衝擊,基本上能夠保持平穩過渡。

  民主政治就是相互妥協、讓步、容忍異議。民主政治包括民主直選、言論自由、法治社會等諸多內容,是尊重多數人的選擇、保護少數人的權益。在言論自由權利未能充分保障、法治社會未能建立前,輕率推行民主直選、多數表決,極易造成民粹主義、多數暴政、國家分裂,損害少數群體、弱勢群體的利益。在臺灣實行全面直選前,已經推行了30多年的基層民主直選,民眾可以直選縣市長、縣市議員,民眾對民主直選並不陌生,得到了歷練。國民黨政權頒布多項法令,保護私有産權,整頓法官隊伍、律師隊伍,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由於蔣經國等國民黨高官主動示範,臺灣的法治在一定程度上擁有獨立性,法治建設得到了某種程度保障。

  事實上,法治比民主直選更重要。國民黨以身作則,逐漸改變輕視法律,視法律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政治籌碼”,以行政法令取代法律的頑疾,確立以法治作為整合社會的最高原則。一切改革必須依循法律的途徑,政治制度依法轉化,朝野均需自我限制。蔣經國每進行一項革新,都先制定相關法規;每廢除一項法規,也先制定代替它的新法規。臺灣當局宣佈解除戒嚴之前頒布了“國安法”,民進黨宣佈成立時,還沒有民間可以組黨的相關法規,很快通過了《人民團體法》,各政黨得依法成立。在處理社會衝突的方式上,國民黨政權採取低姿態,輕易不使用武力,強調溝通,不激化矛盾。

  2018年11月24日,臺灣舉行“九合一”選舉,民進黨慘敗,蔡英文被迫辭去民進黨主席一職。歷經30年的激蕩沉浮,臺灣求和平、求穩定、求發展的中道力量正在逐步壯大。任何政治人物都難以挑戰這股主流民意。

  臺灣中産階級是市民社會的穩定力量,通過不斷試錯,積累經驗教訓,經歷多次民主直選的考驗,亂中有穩,亂中有序,亂中有進,基本維護了臺灣社會的穩定,通過法律法規在現有體制內解決衝突,尋求共識,最大限度避免了民主政治血的代價。這場寧靜革命仍在實踐中,值得全世界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注目、深思。(本文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歷史學博士。)

[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