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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系列評“九二共識”核心意涵不容模糊

2016-05-17 09:26: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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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兩岸關係處在重要節點,臺灣地區新領導人是否承認並接受“九二共識”成為世人關注的焦點,因為這事關兩岸關係道路和方向的選擇,事關臺海地區能否保持和平穩定。需要指出的是,不管臺灣地區新領導人對“九二共識”作出何種回答,當年兩岸達成“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客觀存在、不容否認,“九二共識”的核心意涵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清晰明確、不容模糊。

  1987年底,長達30多年的兩岸隔絕狀態被打破,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等各領域交流交往蓬勃興起的同時,也衍生出種種問題。為此,臺灣方面不得不改變“不接觸、不妥協、不談判”的“三不政策”,並於1990年11月21日成立民間性仲介機構──海峽交流基金會,授權與大陸方面聯繫與協商。為便於和海基會接觸、商談,大陸方面于1991年12月16日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並授權以一個中國原則作為兩會交往和事務性商談的基礎。

  兩岸兩會成立後,充分發揮溝通化解的橋梁作用。一年內,合作處理各類突發事件24起,建立起了相當良好的協調關係。雖然兩會商談的是事務性問題,但要順利地解決問題,有一個重要的事項必須首先明確——那就是“兩岸間的事務性問題是一個國家內的事情”。為此,兩會就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述雙方堅持一個中國原則開始商談。

  1992年10月28日至30日,兩會在香港舉行商談,集中討論兩岸事務性商談中如何表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在商談中,雙方表述文字都包含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內容,但因文字表述有歧義,雙方沒有達成協定。11月3日,海基會正式致函海協會,建議“以口頭聲明方式錶述一個中國原則。”海協會16日回函通知海基會,海協會的口頭表述要點是:“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12月3日,海基會復函海協會,對達成共識未表示異議。

  從兩會之間的函電往來不難看出,當時兩岸雙方確實達成共識,這個共識就是:“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2000年,時任臺灣方面“陸委會主委”的蘇起,將這個共識稱為“九二共識”。最終,這四個字在兩岸約定俗成,成為對兩岸1992年達成的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的指稱。可見,“九二共識”客觀存在,其核心意涵清晰明確,這是不能否認也不容模糊的。

  “九二共識”達成後,兩岸兩會不僅很快就“海峽兩岸公證書使用”和“海峽兩岸掛號函件遺失查詢及補償”等問題達成協定,併為1993年的 “汪辜會談”鋪平了道路。1993年4月27日至30日,海協會會長汪道涵與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在新加坡正式舉行會談,史稱“汪辜會談”,標誌著兩岸關係邁出了歷史性的重要一步,成為兩岸關係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此後,儘管受到李登輝“兩國論”、陳水扁 “一邊一國論”等“臺獨”分裂活動的嚴重干擾,兩岸關係幾經跌宕曲折,但“九二共識”最終還是經受住時間的檢驗,並最終以此為基礎,迎來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新階段。2015年11月7日,兩岸領導人習近平、馬英九在新加坡舉行歷史性會面,雙方再次確認堅持“九二共識”、反對“臺獨”這一共同政治基礎。

  兩岸關係發展的歷史證明,要保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方向和良好勢頭,關鍵是要鞏固堅持“九二共識”、共同反對“臺獨”的政治基礎。有了這個基礎,兩岸關係就能繼續向前發展,兩岸民眾的權益與福祉就能得到維護和增進。如果這個基礎遭到破壞,兩岸關係就會重回動蕩不安的老路,和平發展成果就會得而復失。當前兩岸關係走到新的重要節點,唯有堅持 “九二共識”、共同反對“臺獨”的政治基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才能繼續,並不斷開闢光明前景。(海峽之聲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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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