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康莊:吳淑珍“保夫”出現漏洞
吳淑珍日前出席臺灣法庭庭審,臺灣民意調查基金會秘書長馬康莊今天在媒體發表評論説,吳淑珍日前在法庭上的應對,顯示出她和她的律師團準備充分,策略沒有偏差,在庭上只做選擇性的認罪。兩個多小時的庭訊過程中,她的思路很清楚,身體狀況比眾人預期的要好得多。
在“公務機要費”的答辯中,吳淑珍承認她確曾四處蒐集發票供報賬之用,簽字報銷、做賬取錢等統統由馬永成、陳鎮慧處理,領到款子統統交給陳水扁去花用。故此她只犯了偽造文書罪,但沒有貪污罪。
文章説,這種説法很難取信法庭,因為“特偵組”已經從陳鎮慧那裏取得數年來陳水扁家花用“機要費”的明細表,其中有很多是雞毛蒜皮的家用開銷,足以證明吳淑珍也花用了不少非法請下來的“機要費”,這就是貪污行為。為了給自己脫罪,吳淑珍特別提到一億多“機要費”都交給陳水扁花了,也給陳水扁添了麻煩。
龍潭購地案方面,吳淑珍承認只收兩億元(新台幣,下同),並非特偵組所説的四億元。吳淑珍指控她的老友蔡美利和蔡銘哲兄弟暗中吃了她的錢,表示傷心欲絕,在庭上要求法官徹查蔡氏姐弟的賬務。處在這種狀態吳淑珍還是不掩其“貪”,咄咄逼人的要司法單位替她當討債公司,追回本屬於她的兩億元。
至於已經坦承收賄三千萬元的李界木,有沒有去官邸談龍潭購地案,吳淑珍推説明間過久記憶不清了。辜成允早已供出,他們家因財務困難,要出售龍潭的一塊地給“國科會”,最後走通了“夫人”這條路,得以成交,四億元是送到官邸的佣金。據説陳水扁確實曾批示,要“行政院”買辜家在龍潭的地,並且和李界木見了面談過此事,辜家的四億元和“行政院”出高價賣龍潭的地,很難脫離關係。
吳淑珍承認收了“南港展覽館案”的兩百二十萬美元,並非起訴書中的二百七十三萬美元。她接受力拓營造郭詮慶的委託,交待前“內政部長”余政憲開“最有利標”,郭得標後付款,因為怕陳水扁知道,所以要郭詮慶把錢匯到吳景茂的美國賬戶。陳水扁並未因南港展覽館案遭起訴,所以阿珍在本案部份承認的較多。這兩百多萬美金現在經吳淑珍確認是賄款,扁家一直對外宣稱他們的海外存款都是競選結余或政治獻金,這個説法自此破功。綠色支援者一直願意相信,起訴扁家是變相的政治迫害。吳淑珍承認收賄款,並幾經輾轉匯到海外,於是“政治迫害”的法律基礎與正當性也蕩然無存了。相信今後綠營中不問是非、死忠支援扁家的人將急劇減少。這次法庭外的挺扁群眾只有數十人,維持治安的警察卻有數百,可以當作是個指標。
有關海外洗錢部分,吳淑珍直認不諱,而且不斷自責,這些事瞞著陳水扁很不應該。但是她一再提出,“公務機要費案”的款子沒有匯往海外。
吳淑珍在法庭上充份的展現了自信,她是一位見過大風浪的人。她也深知,僅就這四件案子,無可避免的她將被判重刑。所以她採取了看似有誠意與司法合作的態度,有攻有守,侃侃而談。某檢察官指出,她認罪的部分都和陳水扁與陳致中切割得很漂亮。又加上個公開道歉,今後還要反省,為的是提升正面社會觀感。
“保夫救子”是既定的方針,吳淑珍不辱使命,在“救子”方面做得不錯。四大起訴案件中,她痛快的認了洗錢罪,陳致中之奉母命安排轉帳,罪行不會太重。“保夫”則出現漏洞,在“機要費案”中,她説陳水扁專門負責花她以不法單據報銷來的錢,等於指陳水扁貪污有據。此外,“龍潭購地案”另位被告李界木,在官邸聽過陳水扁夫婦下指示買辜成允的地,陳水扁又責成臺灣“行政院”執行,後來陳水扁辯白此事屬於“行政院長”的職權,與“總統”無關。(馬康莊 臺灣民意調查基金會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