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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方:陳水扁家的兩位大律師杠上了

2009-02-10 08:29:00
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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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大慧和鄭文龍兩位扁家的大律師,像是真的杠上了。為陳致中夫婦辯護的葉律師是致、靚二人提請認罪協商的主導者,早不為“臺獨基本教義派”所認同。以投遞“郵包炸彈”聞名的民進黨“立委”王幸男錶示,扁、珍找葉大慧為陳致中夫婦辯護是個“包死”的下場。可是王“委員”又説不出個道理來,只一味指控葉律師和施明德是好友,一直幫助施倒扁,政治立場十分可議,而且葉是位“中國律師”,怎麼可能為綠色同志盡心盡力打贏官司。葉大慧有“中國律師”的封號,因為他是第一位考到大陸執照的臺灣律師。去年十月,葉律師又隨臺灣律師公會全聯會訪問中國大陸司法部等單位,都是罪狀。葉大慧説他身為陳致中夫婦的委任律師,只考慮他們二人的利益,和他的政治態度無關。考取中國大陸執照是基於業務需要,去年參加律師公會訪問大陸,陳水扁的前後兩位辯護律師顧立雄和鄭文龍都去了,而且在參觀行程中,鄭文龍經常神秘失蹤。鄭律師馬上在記者面前澄清,表明他去大陸是負有任務的,全團只有他一個人在那裏為臺灣的“主權”、“一邊一國”來辯護髮聲。他的政治立場最為堅定正確。

  替扁家的人打官司真不容易,頭一關要審核辯護律師的政治是否正確,色澤不夠綠基本教義派立即唱衰,尚未開庭就説“死定了”。

  陳致中有另外的想法,他為葉大慧緩頰,宣佈“認罪協商”策略不變,不更換律師。葉大慧強調,為了使陳致中夫婦免除牢獄之災,認罪協商是唯一可行的辦法,如果扁家有其他的想法就快快另請高明吧!現在陳水扁的主要辯護律師和陳致中的“中國律師”互相叫陣,吳淑珍新雇用的律師林志忠堅持扁嫂從未收過賄款,除了匯款海外之外實在無罪可認。表面上似乎一切都亂了套,三頭馬車方向不一,互相拉扯,各求生路。致中夫婦認罪,就等於他們承認匯出去的錢財是父母的不法所得,小兩口是從犯,扁珍是貪污主犯。這樣實在對阿扁阿珍的辯護相當不利,所以鄭文龍就和葉大慧對著幹起來。

  爆料天王邱毅和其他名嘴提醒大家,由吳淑珍主導的辯護策略,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即:“救子、救夫、保錢財”,但其中自有優先級。以致、靚不坐牢為第一要務,保住大部分錢財次之,能為陳水扁爭取到較輕的刑期就算大獲全勝了。執行時有輕重緩急的處理過程,現階段致、靚努力向特偵組輸誠,於是自動告知吳淑珍的珠寶下落,答應將海存款匯回一部分來,準備犧牲一些錢財。他們整個的策略還是很完整,執行的有板有眼,切莫被律師的鬥嘴遊戲所迷惑。因為陳水扁一家人都是拴在一條繩子上的蚱蜢,命運與共,好像在此起彼落的跳躍掙扎,卻決不會自相殘害,那樣做誰也撈不到好處,何況他們又是聰明絕頂的一群人。

  律師鄭文龍抗議,在勘驗特偵組偵訊光碟部分的時候,發現辜仲諒曾説了許多對陳水扁有利的供詞,特偵組一律沒有登載提供給法庭。內容是辜大少説他和扁家極熟,經常到官邸去,曾見到吳淑珍當著他辱罵扁,他説:夫人其實有很多事情不讓阿扁知道,有時覺得到底是吳淑珍在當“總統”嗎?

  這正符合他們的統一辯護原則,陳水扁對錢財事物一概不知情,連辜仲諒都覺得像是吳淑珍在做“總統”,陳水扁即便有罪也不嚴重。婦道人家在許多法律問題上根本不清楚。有人預測,本月十日吳淑珍將出庭承認有匯錢海外的事實,你們要判多少年就請便,特偵組查到的那點錢(小意思)是競選結余和政治獻金,甚至於承認是佣金,但絕非賄款。致、靚只是人頭,最多是知道一點內情的人頭。

  陳致中夫婦就要搬到高雄去住了,豪宅差不多裝修完畢,這個舉動有很多人解讀為小夫婦與扁珍切割,不再和他們一起過。但是又有消息傳來,吳淑珍要和兒子兒媳婦一起南下,正在高雄找合格的看護。一家人終究還是一家人,最後保住的大筆財産大家一塊用,折騰了多少年終極目標就是為這個,陳致中到哪去找工作養家?(作者王正方 電影導演、資深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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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