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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銓:大陸對臺政策 三十年曆史大演進

2009-01-05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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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國臺灣研究會副會長許世銓日前在《中國評論》月刊上發表專文,談“改革開放30年與大陸對臺政策歷史性演進”。文章內容如下:

  中共11屆3中全會所確定的改革開放政策開啟了中國和平發展新時期,邁出了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又一關鍵性步伐,這也反映在中央的對臺政策上,鄧小平做出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戰略決策,標誌我們對臺政策的歷史性轉折。在過去30年,它經受了兩岸關係跌宕起伏及國際格局風雲變換的考驗,展示了它的科學性和正確性,是我們推動祖國統一大業最終實現的最佳政策選擇。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重大戰略決策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的《告臺灣同胞書》標誌著我們對臺政策從解放臺灣、和平解放臺灣,調整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在我們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歷史進程中,這一調整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義。

  《告臺灣同胞書》發表後,鄧小平于1月30日開始對美國訪問期間明確宣佈:“我們不再用‘解放臺灣’這個提法了。只要臺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的現實和現行制度。”1981年9月,葉劍英委員長又代表中共中央提出處理臺灣問題的“葉九條”,進一步闡述了《告臺灣同胞書》的思想和內容。1982年1月11日,鄧小平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滋時指出:“九條方針是以葉副主席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1983年6月,鄧小平進一步提出包括六項基本內容的“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完整構想,從理論上和政策上確立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大政方針。這就是人們熟知的“鄧六條”。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提出,是鄧小平盱衡大陸、兩岸和國際形勢的發展變化,抓住難得的歷史機遇,做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中共11屆3中全會確立了鄧小平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並對臺政策的調整奠定了思想理論基礎;島內蔣氏父子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使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具備最重要的政治前提;1979年1月1日中國和美國正式恢復外交關係,為立足於以和平方式實現統一提供了有利的國際環境。過去30年的歷史證明,鄧小平的決策使祖國統一大業踏上不可逆轉的勝利征程。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在香港和澳門的成功實踐證明,這一政策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切實可行的最佳選擇。儘管島內分裂勢力極力將其污名化,但遲早多數臺灣同胞會體認到它最符合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

  江澤民對臺工作的八項主張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了“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春節講話,俗稱“江8點”。

  “江8點”是在新形勢下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的闡述和發展,並對某些具體政策做了與時俱進的調整。最主要的調整包括:

  (1)根據臺灣島內政治生態發生的變化,特別是出現了多黨並存的局面,將“鄧六條”提出的通過“第三次國共合作”談判和平統一問題,調整為“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收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

  (2)倡議作為解決臺灣問題的第一步,兩岸先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進行談判;

  (3)明確了在處理兩岸關係時的“政經分離”原則(我們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聲明“對於臺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

  (4)強調中國文化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 
 
  胡錦濤對臺工作四點意見

  中共16大將實現祖國和平統一列為21世紀三大任務的第二項,胡錦濤總書記也根據兩岸關係及其國際環境的發展變化適時地提出對臺工作的新主張、新舉措,進行了新的調整。這一調整,在2004年夏季之後突出地顯現出三個主要特徵:

  一是把反對“臺灣法理獨立”確定為階段性政策目標;二是把和平發展確立為兩岸關係的主軸,國家的統一在中國發展的過程中解決;三是對臺政策也要“以人為本”,堅持“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

  體現這些調整的最完整的論述是2005年3月4日胡錦濤參加全國政協10屆3次會議的民革、臺盟、臺聯委員聯組會時,提出的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4點意見: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臺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

  胡錦濤在他的4點意見中,提出了對兩岸關係發展至關重要的新論述和政策。筆者認為下列幾點值得特別注意:

  (1)第一次對兩岸的現狀做了明確的界定:“1949年以來,儘管兩岸尚未統一,但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從未改變。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現狀。” 

  (2)對民進黨和其他主張“臺獨”的政黨、組織和個人採取“朝前看”的政策,對話的大門是敞開的:“只要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承認‘92共識’,不管是什麼人、什麼政黨,也不管他們過去説過什麼、做過什麼,我們都願意同他們談發展兩岸關係、促進和平統一的問題。”

  (3)和平統一是大陸盡最大努力去爭取的第一選擇:“只要和平統一還有一線希望,我們就會進行百倍努力。”

  (4)對臺灣同胞做出了四個“有利於”的“莊嚴承諾”:“只要是對臺灣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促進兩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維護臺海地區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祖國和平統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去做,並且一定努力做好。”

  (5)臺灣問題應由兩岸同胞通過平等協商共同解決:“任何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問題,必須由全中國13億人民共同決定。”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17大做的工作報告中,則又提出兩點新的主張和論述:(1)兩岸達成和平協議,以結束敵對狀態,為“構建兩岸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2)“十三億大陸同胞和兩千三百萬台灣同胞是血脈相連的命運共同體”,也就是説,兩岸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大陸謀求兩岸共同繁榮和發展;(3)把兩岸對話的基礎定位在“只要承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沒有特別提出“92共識”,也就是説,只要符合兩岸同屬一中的原則,可以用新的措詞和表述,展現了更大的靈活性和誠意。

  過去30年的實踐,特別是香港和澳門回歸後的實踐説明,“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最佳選擇,它不僅切實可行,而且是利及雙方的“雙贏”選擇,因為它滿足了海峽兩岸同胞最根本的利益,也可以説是“底線”。對大陸來説,其對臺政策之所以從解放臺灣調整為和平統一,並承諾臺灣可以在統一後繼續實行不同於大陸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它的前提是一個中國原則。在這個問題上,大陸沒有任何退讓的餘地。臺灣島內的分裂勢力和支援它的國際勢力一直挑戰這條原則,但在大陸堅決反對下,至今無一得逞。無論是李登輝的“兩國論”,還是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憲改工程”、“入聯公投”,其結果都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大陸今後仍會毫不動搖地堅持這條原則,應對一切挑戰。對臺灣來説,由於歷史的“悲情”和現實的情況,臺灣同胞有著“當家作主”的強烈願望。大陸同胞充分瞭解和尊重臺灣同胞這種合情合理的願望。同時,鄧小平考慮到臺灣的情況不同於香港和澳門,因此提出比對香港和澳門更為切合臺灣實際的政策,其中最重要的是統一後臺灣可以保留軍隊負責島內的防務,並可派人參與中央政府的領導工作。

  雖然今天島內分裂勢力仍在歪曲“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的文字和精神,不少島內民眾仍不瞭解真相,但歷史將證明,作為30年前大陸解放思想、改革開放産物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政策是和平解決臺灣問題的必由之路。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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