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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故事的北檢

2024-12-27 16:47: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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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羈押113天后,北檢(臺北地檢署)終於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列四大罪狀,求處28年6個月的重刑。然而,長達186頁的起訴書卻暴露了北檢的敗筆。這份洋洋灑灑的起訴書,與過去每週一報的“鏡週刊”劇透幾乎步步合拍。原來,“鏡週刊”講的故事就是北檢編的故事,或者説是“鏡週刊”幫北檢完成了起訴書。
  京華城圖利案是北檢起訴柯文哲的重罪,北檢耗費大篇幅詳述相關規定、“監察院”意見、“內政部”駁回理由,以及臺北市府從反對到積極促成擴大容積率的各項會議內容與都委會意見,過程中將持異議的都委會委員換掉,承辦科長也被拔官,就是想坐實柯文哲圖利威京集團。
  但是,北檢押人四個月,所謂“收賄”只有“不詳時地”,並未拿到什麼實證。北檢花了極大心力與人力,查證柯文哲硬碟中的檔案,並逐一傳喚“證人”,但關鍵的“2022/11/1小沈1500”到底是不是1500萬(新台幣,下同)的賄款?北檢查到了威京集團董事長沈慶京的秘書在2022年9月下旬到10月下旬密集提領1600萬,在柯文哲出席京華廣場開工典禮後的10月19日至11月1日的“某時地”,由沈慶京將其中1500萬親自交給柯文哲,柯文哲再于“不詳時地”交由秘書許芷瑜保管。
  北檢做出這個推論的依據是,柯文哲與沈慶京互動頻繁:柯赴威京集團或陶朱隱園,沈慶京到市長室,以及卸任一年後柯LINE黃珊珊“小沈給過,不要再找,何況他財務狀況也不好”。但是,黃珊珊否認這個訊息與1500萬有關,沈慶京否認給過柯文哲1500萬,柯文哲否認拿過沈慶京1500萬。這個既無時間也無地點更無金流的推斷不就是北檢在講故事嗎?
  現在北檢唯一能確認柯沈有“金錢往來”的,只有朱亞虎等7個人頭分7筆匯給民眾黨共210萬的“政治獻金”。一筆30萬,符合臺灣地區政治獻金規定。分筆獻金是企業捐款給政黨或候選人的常態,北檢硬説這7筆給民眾黨政治獻金與放寬京華城容積率有關,定是將來法庭上攻防的焦點。
  柯文哲案從一開始就有政治辦案的意味。臺灣坊間到政治場域都普遍認為是賴清德為2028年連任而清除障礙。賴清德一上臺,就將黨內最有力競爭者、蔡英文時代的“大阿哥”、同為民進黨新潮流係的鄭文燦送進了看守所。鄭文燦案早在蔡英文時代就是公開的秘密,鄭文燦不僅沒有受到什麼影響,反而被蔡英文內定為接班人,是賴清德的競爭者,如果不是2022年桃園市長選舉失敗,賴鄭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只是,成王敗寇,賴清德將鄭文燦送進監獄後,既震懾了黨內不聽話的派系,又清除了心腹大患,一箭雙雕。而柯文哲大選時分走了賴清德的青年選票,是賴清德“雙少數”執政的禍根,要喚回青年票必須消滅柯文哲和他的民眾黨,何況柯文哲也是賴清德2028年連任的競爭者,必欲置死地而後快。
  賴清德打鄭殺柯,目的就是一個,確保自己連任,讓民進黨執政,這樣才能把“臺獨”路線持續推動下去。
  柯文哲有沒有罪,該判多少年?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是否圖利涉賄?柯文哲競選時政治獻金的使用是否合規合法?需要法官來厘清事實。但是,在“法院都是民進黨開的”情況下,法官們會不會搞政治審判確實不容柯文哲和“小草們”樂觀。
  臺灣的所謂“民主與法制”也只是個笑話而已。(台灣網特約作者:且十 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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