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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立適度消費理念,遠離校園貸危機

2018年04月02日 15:09:00來源:台灣網

  近年來,大學生因向校園貸借款而背負上鉅額欠款的新聞屢屢被爆出,大學生因還不上欠款輟學自殺的事件也時有發生。這不禁讓很多人心裏産生疑問:大學生本是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群,應當具備基本的風險意識和財務管理能力,為什麼卻被頻頻爆出深陷“校園貸”困局,甚至連累家人、傾家蕩産的事例呢?

  深究大學生群體深陷校園貸的原因,一方面,大學生自身心智並不成熟,很多人在初高中階段都生活在家長和老師的監督下,只要負責學習就好,對於社會上其他方面涉世未深。到了大學,來自家庭的約束少了,來自學校方面的指導也少了,但是接觸的人和事物卻多了起來,很多事物需要自己去思考去判斷,而年輕人是缺乏判斷力的,所以也許會産生盲目跟風的行為,想買很多經濟能力不能承擔的物品,很容易出現資金不足,而作為大學生,又很難去輕鬆賺取資金,又不好意思為家人索取,這時又有很多渠道可以很簡單的接觸到校園貸。而大學生一旦輕視風險,不能清楚的認識到校園貸後果就可能做出衝動的行為。因此,促成了校園貸的發生。另一方面,網路借貸平臺存在安全缺陷和風險漏洞,由於貸款門檻低、條件限制少、辦理快捷,在很大程度上給“校園貸”亂象添了一把“火”。

  遠離校園貸危機,也應正視校園貸存在的意義。存在即合理。校園貸本來是一種學生助學和創業的貸款平臺。正如我們不能將大學生借貸視為一種拜金和過度消費的陋習,同樣,我們也不能認為每一筆“校園貸”都使用恰當。近年有一些不法的平臺借助學生的單純放高利貸使得不少學生最後深受校園貸的困擾。在未來,網路借貸平臺和主管部門只有引導正確的消費觀和誠信品質,才能把握好市場形勢。可以説,“網際網路+”的創新發展,應該建立在對用戶供需相對匹配的支援上,一味地打法律的擦邊球、鑽監管制度的空子,定會得不償失。只有遵從法律與價值觀,不斷的改善其中間流程,包括利息等方面。既可以滿足大學生的需求,也能使校園貸業務得到良性的發展。

  莫讓校園貸變成還不起的青春債。年輕意味著激情,但對於涉世未深的大學生來説也要警惕風險。保護大學生,教育大學生,校方與父母更是責無旁貸。有人説,大學生往往都具備了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應該自主負責地處置財務糾紛。然而,他們經濟不獨立、財務不自由是客觀存在的,學校和家長理應在引導理財觀念、消費觀念、風險教育上下功夫。理性消費不能在大學教育中缺席,求欲不求知更不能成為主流。大學生的獨立意識和風險意識不衝突,只有家庭和學校教育及時指導,才有助於提升他們的責任意識、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台灣網網友:邸澤鑫)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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