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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亟待“去杠桿”補短板

2017年11月28日 21:10:00來源:台灣網

  根據業內人士估算,廈門現有的共用單車已超過市民的實際需求。超25萬輛共用單車涌進廈門,導致車輛亂停放現象十分突出,引起市民的不滿。過量投放,由此導致各類亂象常現于街頭,影響了廈門的“顏值”。(11月2、3日《海西晨報》)

  共用單車過度投放已氾濫成災,嚴重擠佔人行道,給交通帶來極大的隱患,加之人們在使用單車時缺乏監控,亂扔亂棄,使得共用大打折扣,給市民沒少添堵。共用單車亂象,責不在車而在人。如果不能實施有效監管,好事往往沒有好效果。

  在大數據時代,企業完全可以依靠科技手段與大數據分析測算共用單車的投放量,避免無序投放造成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正是因為背後的推手是為了融資,才會出現這樣的奇葩現象。僅2016年下半年,共用單車的融資規模就超過了30億元人民幣。用戶使用ofo單車的押金標準為99元,使用摩拜單車的押金標準為299元,此外每個賬戶還有多少不等的充值款。且一個用戶可能下載多種單車客戶端,繳納多份押金,預付多份充值款。事實上很少有用戶每次用車之後立即申請退款,押金基本處於中長期存儲狀態。據媒體披露,共用單車目前押金總額已達60億元,單就押金一項,單車公司聚集的資金已相當驚人,加之金額不等的充值款,單車公司已成為巨大的吸金石。

  單車公司超需求投放,違背了公益初衷,其實質已異化為打著公益的旗號來追求非公平的商業利潤。共用單車打破了租賃物與押金一一對應的關係,單車公司並非以租出的單車數量來收取押金,而是以用戶數量按人頭收取押金。如果用戶不提交申請退還押金,這筆錢就一直被單車公司無償佔有,且形成單車與用戶押金一對多的現象。這種不當佔有使單車公司的運營在某種意義上具有了金融功能。

  正是這種功能,吸引了眾多商家加入“單車大戰”。收取押金不自動退還,且沒有“投資回報”承諾,實質上是一種非法集資。如果單車公司將押金進行投資,或用於其他日常經營活動,一旦公司投資失敗或公司在單車市場的激烈競爭中被擊垮,那麼押金就可能有去無回。這並非杞人憂天,繼悟空單車、3Vbike倒閉之後,町町單車也被曝“跑路”,大量用戶的押金沒有退還,而公司辦公地點也“人去樓空”。9月份,酷騎單車的運營團隊集體解散,出現了全國性用戶難以退還押金的情況。

  共用單車過度投放背後的推手是吸金的誘惑,在操作層面借用了不公平的遊戲規則。看清了來龍去脈,才好對症下藥。用管理手段澆滅其融資的底火,單車投放自會回歸理性。多名業內專家指出,對押金的監管勢在必行。因為共用單車企業具備金融屬性,需要第三方對其進行監管,才能使市場穩定運作。根據交通部門的指導意見,運營方應當對押金設立專款賬戶進行管理,與企業自有資金嚴格隔離,專戶資金也不得挪作他用。實現了橋歸橋路歸路,失去了非公益性利益驅動,共用單車自會適度投放。

  共用單車過度投放是商業行為和公共行為邊界模糊不清造成的,也是市政管理落後的一枚苦果。共用經濟並非是可以不需要外力干預便能實現自洽運作的自發經濟秩序。政府管理部門固然應當支援創新,但必須對這種創新給城市公共秩序帶來的外溢效應有所應對。從一些國家的治理思路來看,是實行許可制,管理先行一步,而不是先投後管、亂了再管。一位曾經試水海外市場的共用單車運營商曾借媒體披露,相比于國內“先投放後管理”的模式,國外市場更傾向採用“先管理後投放”。企業在投放單車之前,須向當地政府提交運營計劃、投放計劃甚至是車輛配置的詳細資訊等文件。就利責相稱而言,這無疑強化了單車企業的責任。補齊管理的短板,才能把共用單車騎上正道。

  共用單車是一舉創新,其積極意義不容抹殺,但必須通過表裏兼治,內驅外除,共用單車才能成為城市的一道亮麗風景,才能成為綠色生活的一個幫手。(台灣網網友:孤燈下亮)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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