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走訪要“踩響”群眾鼓點
“家裏有幾口人?領到多少低保金?今年之內有沒有信心脫貧?”在廣東省東源縣上莞鎮常美村貧困群眾胡秀娟的家中,下鄉走訪的市紀委幹部與她親切地拉起了家常。今年,胡秀娟在當地紀檢幹部幫助下,拿到被剋扣的一萬多元低保金,解了家裏的燃眉之急。(11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走訪”顧名思義,就是既要“走”,更要“訪”。走只是手段,訪才是目的。因此,從“走”到“訪”,需要邁出三大步。
走訪目的要明確。走訪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的重要表現形式。他改變了過去那種幹部坐著辦事,等著群眾來訪的工作作風,是“送服務下鄉”。因此,走訪不是漫無目的、隨心所欲,而是要先制定一條週密的走訪路線,做到“有的放矢”。
走訪線路要清晰。長期以來,領導走訪總是存在被基層幹部“牽著鼻子走”的現象。走訪線路提前被基層幹部設計好了。一些基層幹部怕領導走訪看到的問題多了而否定自己的工作,被批評、處分。於是,在領導走訪線路上大做文章,壘大戶、造盆景,讓領導看到的都是“一路上的好風景”。所以,領導走訪,應該具有“針對性”,最好是奔向群眾反映激烈的地方去走訪。
走訪效果要滿意。走訪基層走訪不是走馬觀花,更不是搞“鄉村遊”,而是要實實在在解決問題,真真正正把工作做到尋常百姓家。既要明察秋毫解決好群眾反映的“老問題”,又要察言觀色,在蛛絲馬跡中發現“新問題”。基層幹部與群眾之間,隔著一種“低頭不見抬頭見”的鄉情,基層幹部“不過分”,群眾一般“不陳情”,所以諸如“請吃”“請送”等小問題,群眾往往採取“忍一步風平浪靜”的態度,息事寧人。而這是黨規黨紀不能容忍的。走訪就是要發掘群眾心中的“苦悶”,讓群眾心滿意足、心情舒暢。
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走訪走的就是“群眾路線”,是踐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年終將至,走訪更更忙。各級領導只要懷著為民情懷,帶著“群眾吃得飽不飽,穿得暖不暖”的真感情去走訪,就一定能夠踩響“急群眾所急”“解群眾所憂”的鼓點,就一定能夠提高群眾滿意度、增強群眾獲得感。(台灣網網友:劉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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