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通遼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對科爾沁左翼後旗瑪拉沁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因該公司運營的瑪拉沁資訊網涉嫌存在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作品等多種違法行為,給予其停止一切侵犯著作權行為,停止提供網際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處罰,並處罰金2000元。此案是內蒙古首例網路侵權盜版案件。(9月29日新華網)
網路盜版侵權行為,阻礙版權相關産業的生存和發展,侵犯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破壞民族文化創新能力,損害國家形象,對公共利益造成嚴重危害。一些內容不健康的網路盜版作品,對未成年人的成長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所以,對於各種網路侵權盜版行為,必須嚴厲打擊,必須零容忍。
瑪拉沁資訊網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擅自向公眾提供他人作品而受到處罰,這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加強版權保護,既是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不管是何種形式的網路侵權盜版行為,必然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內蒙古處罰首例網路侵權盜版案件,給網路侵權盜版敲響了警鐘。一方面,當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必須旗幟鮮明地支援權利人依法維權,引導支援權利人開展正當維權;另一方面,必須通過加大版權保護力度,在全社會形成“一創成名”“一創致富”“一創終身享有”的社會風氣和創新環境。唯有如此,權利人的版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全社會的版權保護意識才能得到真正提高。(台灣網網友:毛開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