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辦公比不過法制完善

時間:2014-04-25 14:58   來源:台灣網

  4月25日,溫州一工廠“毒氣擾民”4年,市長微信批示:為何還管不了?(人民網 4月24日)

  近日,針對溫州蒼南一工廠“毒氣擾民”,村民投訴4年無果。溫州市長微信批示:為什麼還管不了?因此事而造就公眾,對政府部門接觸微信群等網路新興工具開展問政工作展開激烈討論。

  一個時下普通的聊天軟體,從2011年1月21日起面世到如今,已長達近3年的時間,為何一經政府部門使用加上被媒體的宣傳,公眾百姓就如同打了雞血一般,“喜聞樂見”地認為其體現了政府權威、高效的工作的特點,怎麼就變成了下屬口中的“以前市長批示要一兩天后才能看到,現在通過微信群,可以即時獲悉、立即部署。”

  誠然,針對這一社會問題,市長微信批示後,肯定會“馬上佈置落實”,但其他的問題,難道都能每次通過微信群來發佈麼?政府解決公共問題的時候,能夠像網友聊天一般打字回復這般容易麼?

  總感覺,當前社會公眾對政府部門的工作作風有一種“集體盲目”的病態心理存在,有那麼一些人,盲目于媒體的宣傳,只要一宣傳起來就痛斥不止,議論不停,對“元兇”深惡痛絕、大肆批評,對”受害者“表現出極力關心、衷心支援的態度,但是絲毫沒自己的看法觀點,聚焦到所謂的“高效”和“新載體”。

  面對無數被關注和宣傳,或是未被報道的公眾事件,只有完善應對的法律和制度才能再今後同類問題的處理上更高效快捷,才能讓人民群眾真正滿意,為人民做實事,做好事。而不是“遇事才撓頭”,只關心公眾關注的,遮掩和漠視了未被報道宣傳的。

  當然,政府施政的載體在與時俱進,辦公的實效性在大大提高,也是件值得宣揚的事情,但不能過分為了博取公眾的眼球和得到媒體的褒揚,要按法律和制度來辦事,要建立一套科學的、嚴密的、常態的執行、管理、監督機制,以公眾問題、群體事件不再發生的現實表現去消除社會的質疑,回答民眾的期許。這才是真正體現政府權威和高效的工作業績。(台灣網網友:伍元山)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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