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帶薪休假須休假和帶薪“兩手抓”

時間:2014-02-18 15:43   來源:台灣網

  説到2014年放假安排,説到保障國民的休假權利,焦點幾乎都集中到一個問題上——落實帶薪休假。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已經過去幾年,但帶薪休假要麼打折,要麼根本沒有落實。解決帶薪休假問題必須“兩手抓”:一手抓休假,一手抓帶薪。

  一説帶薪休假的休假問題,很多人尤其是企業員工都會提出一個問題:你要休假還是要飯碗?倘若休假和飯碗像魚和熊掌不可兼得,那麼很多人無疑選擇飯碗,畢竟民以食為天,吃飯最重要。但是,休假和飯碗本身並不矛盾,不會休息的人就不會工作,休假是為了把工作幹得更好,把飯碗裝得更滿、端得更穩,讓飯碗裏的內容更精美。然而,總有一些單位一些領導,把休假和飯碗對立起來,搞得兩者勢不兩立,弄得職工無所適從。

  關於帶薪休假的帶薪問題,現實中至少有兩個問題值得注意。一是休假後沒有帶薪,只領補助。有些單位職工領的是計件工資,休假了就“無件可件”,“無件可件”就沒有工資。二是休假後帶了薪,但沒有補助。有些單位規定,某些人員不管上班還是休假,都是按照基數和相應系數領工資,所以上班和休假所領的工資相同。如果上班還領得少,休假反而領得比上班多,這既是一種不公平,更是一種不合理。

  當然,帶薪休假中的休假和帶薪問題,其實並不該是問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和《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已有明確規定。帶薪休假無論打折還是不落實,都是緣于保障制度形同虛設——政府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沒有盡到主動監督檢查、抓落實的責任。諸如帶薪休假中的種種原因——職場人工作忙,沒時間休假;企業追求經濟效益,員工休假能省就省;擔心上司對其工作態度的評價而不願休假;勞動者維權意識和能力不足等,歸根結底還是保障不力的問題。

  歐洲國家能夠很好地實行帶薪休假,關鍵是帶薪休假貫徹不力的用人單位要付出沉重的補償代價,高昂的違法成本促成了制度的貫徹施行。而在我國,雖然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帶薪休假制度,但對此類違法行為缺乏明晰的處罰標準。加上職場人往往存在種種擔憂,這就形成了現在“民不告、官不究”的局面,最終導致了制度形同虛設。

  建設法治中國、法治社會、和諧社會,必須打造和諧勞資關係。在資強勞弱的現實語境下,只有政府部門切實擔負起監督檢查保障責任,帶薪休假的陽光才能普照職場員工。只有所有員工都享受帶薪休假的權利,國人的假日焦慮才能得到根本解除。(台灣網網友:毛開雲)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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