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來,鶴峰縣試行“拼車”公務出行的做法,由拼車辦統一調度和安排,嚴禁“一人一車”、“一事一車”。據統計,實行公務拼車2個月以來,已節約支出20余萬元。(中新網)
公車管理的在三公亂象中鼎力多年,破這三尺寒冰絕非一朝一夕之功。鶴峰,一個僅有20萬人口的湖北小縣城,敢在公務用車管理上啃一口硬骨頭,起碼勇氣是可嘉的。而且,從該縣縣委書記放下身段,要身體力行“請全縣人民監督”的高調表態中,我們也不難看出一副“拼”的姿態。
為什麼説是“拼”了呢?因為“拼車”是否應該鼓勵還是一個讓政府尷尬的問題,就目前來看,在絕大多數城市拼車仍是違法的。在這個問題上我不贊成網友們列舉的國外是如何如何鼓勵拼車的,因為國情不同。但一直視拼車為非法行為,確實是我們法制的落後。照成這種現象的根本原因還是因為政府“管多了”。
中央提出簡政放權,該管的堅決要管好,不該管的堅決不要管,“拼車”就是最好的例子。現在網上有幾十個拼車網站,無數的拼車qq群,移動應用商店裏有成百上千的拼車軟體,現在的老百姓早已不在“拼還是不拼”的階段,而是“想怎麼拼就怎麼拼”的階段了。政府根本就管不了,也根本沒法管,而且不管也許不會亂,一管反而亂起來。
在中央改進工作作風“八條規定”的大背景下,鶴峰高調推行公務拼車制度不僅環保、省錢,消解公務人員的特權思維,更為拼車合法化添一臂之力。這車拼出了節儉的意識和習慣,更拼出了法制與文化。 (台灣網網友 王旭)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