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收費先請運營商公佈服務成本

時間:2013-04-03 11:20   來源:台灣網

  3月31日,工信部部長苗圩表示,運營商向微信收費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工信部正在協調此事,但不會大幅收費。中國聯通董事長常小兵表示,違背經濟規律做事都是難以長遠的,今天的免費是為了明天的收費。(4月1日《新京報》)

  不可否認,網路時代的確不應該是免費時代,網路服務和網路産品收費並非不可,微博收費、微信收費也不是不行。但是,行動通訊運營商向微信用戶收費就沒有任何合理性,這樣的微信收費實質上完全是壟斷地位下的一種明搶行為。

  如果説提供微信服務的騰訊公司向微信用戶收費,作為微信用戶的筆者可以理解,畢竟騰訊公司為我們用戶提供了服務,那麼就有權收費。而且騰訊公司不管是開發微信業務,還是維護微信業務,都投入不小的成本,有收費的合理性。然而,行動通訊運營商對於我們廣大微信用戶來説,並沒有提供任何額外的服務,他們所提供的網路服務,雖然也有網路建設成本和維護成本,但是我們用戶在使用微信業務時已經向行動通訊運營商支付了非常昂貴的流量費。換言之,微信並非免費服務,在已經向運營商繳費的情況下,運營商還對我們微信用戶收費,很顯然就是重復收費,失去了收費的合理性。更何況在有收費合理的騰訊公司沒有收費、沒有任何盈利的情況下,而沒有收費合理性的行動通訊運營商提出收費要求,不能不説這讓人有一種明搶的感覺。

  再者,用戶用手機玩微信,和用手機登陸QQ等聊天軟體,以及上網站瀏覽新聞之間並沒有本質性區別,行動通訊運營商在提供微信服務方面也沒有比提供手機上網服務多出其他任何額外的服務。換言之,按照微信要收費的邏輯,那麼手機上網是不是也得額外收費?實際上行動通訊運營商提出微信收費的真實理由,地球人都知道,那就是微信搶佔和擠壓了行動通訊運營商的手機短信和手機彩信業務和市場份額,行政權力支撐下的壟斷國企競爭不過私營企業。

  事實上如果真如行動通訊運營商所言,他們在微信業務上提供的技術服務沒有得到回報,存在虧損情況。那麼就請滿足廣大老百姓一直的呼籲和要求,詳細公開行動通訊運營商在微信等服務上提供的網路服務成本,以及收取流量費的標準依據,讓公眾看看究竟是虧損了,還是對於目前的盈利現狀不滿意。否則,説一千,道一萬都改變不了公眾的基本看法。

  總之,在廣大用戶無法理解和支援微信收費的背景下,工信部以及行動通訊運營商強制推行微信收費,結果不是逼迫一些用戶離開微信,就是進一步激起老百姓對工信部和行動通訊運營商的不滿情緒和以及損害他們的公信力。(張立美)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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