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主持人犯事 央視是否有責?

時間:2013-02-20 14:32   來源:台灣網

  一名40歲的羅姓華裔男子,被英國警方發現手提電腦和硬碟裏藏有800多部包括虐待女性和動物的重口味黃片,後該名男子被逮捕,面臨的最高刑罰將是監禁三年。對此,中國網友發現,該名男子是中央電視臺的前主持羅森友。(2月19日《天府早報》)

  攜帶800多部黃片被逮捕,對羅某個人來説,當是咎由自取。這類涉黃犯罪,生活中有很多。儘管羅某已從央視離職,犯事時不再是“央視人”,央視也就不用為羅的違法行為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但因為搭上了“央視”,前主持人重品味那點破事也就分外引人關注。

  前主持人犯事,央視真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據悉,羅某收藏的影片很黃很暴力,收集800多部片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有的很可能就是在央視任職時收集或者製作而成。對此,央視是否存在用人失察、養虎為患的過錯?前主持人出事,央視“一推六二五”,是缺乏責任擔當的表現。

  央視是我國“第一媒”,他們對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應該有著嚴格要求,但仍免不了有主持人走穴商演,搞廣告代言,做兼職教授,而一旦退休離職,脫離了央視的束縛,便如魚得水,恣意妄為,“前主持人詐騙被拘”、“前主持人違規廣告被訴”之類新聞,不止一次見諸報道,説明央視的筐裏也有“爛桃子”。在主持節目時,文質彬彬,頭頭是道,而離開鏡頭之後,又成了一頭充滿低級趣味的色魔,“當面是人背地是鬼”的雙重性格極具隱蔽性,如同一顆定時炸彈,離開央視之後才被引爆,央視在慶倖之餘難道不感到後怕?

  雖然羅某犯事是在離開央視之後,仍然值得央視警醒。在以後的用人和管理上,需要多方位考察、多維度管理、多層次教育,從而讓每一個工作人員都能“善終”,這也是前主持人犯事給央視留下的一筆寶貴財富和反面教材。前主持人犯了事,現主持人要反思,作為央視一名員工,要潔身自好,珍惜自身羽毛,維護央視聲譽,即使離開央視,也別給“老東家”臉上抹黑。 (台灣網網友 葉傳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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