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全國多地出臺房屋資訊查詢規範措施,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其中,江蘇鹽城嚴禁“以人查房”的規定遭到網友質疑。18日,鹽城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回應稱,該管理辦法出臺只是為規範內部工作人員查詢,保護個人隱私。(中國新聞網 2月18日)
多地紛紛出臺和規範房屋資訊查詢規範措施説明國家有關部門在這方面的法規很不健全,缺乏權威性、指導性和系統性。説明“房多多”事件暴露出這方面法規很不完善與規範,也可能還有來自各方面的人為因素原因。
“房叔”“房嬸”事件後,北京市建委也在內部明確了紀律,個人一律不準進行類似查詢。在2012年底的廣州“房嬸”事件中,後經廣州市紀委調查,資訊即是番禺區交易登記中心的一名編外人員受人所托,沒有經過任何審批違規查詢。調查還顯示,68歲的“房嬸”李蕓卿名下購房資金都來自父輩遺留房産的拆遷補償款等合法收入,並無違法違紀現象。
必須承認“房叔房嬸”事件是引發各地紛紛完善規範此類法規的根本原因,這也證明我們的政策法規滯後於社會的現實需求,缺乏前瞻性和遠見性,但是任何法律法規的制定與産生都不可超越社會現實和盡善盡美。亡羊補牢式的補訂和完善法規也未嘗不可,但原則是要有全局性、權威性、系統性、指導性、合理合法完美性。
記者在鹽城市政府網站上找到了該《辦法》的解讀,文中稱,房屋登記資訊查詢是物權公示的主要體現,建設部先後出臺多個文件進行規範,因建設部文件不夠細化,在執行過程中各查詢機構業務口徑不一,影響了政府形象,同時,部分地區個人住房資訊的不正常流出,引發了部分市民對個人住房資訊安全的擔憂,社會各界也頗為關注。因此有必要出臺一個規範房屋登記資訊查詢的辦法。
各自為政的房屋資訊查詢規範措施的紛紛出臺從鹽城市政府的解讀中可以看出我國建設部儘管出臺了不少有關文件,但還是不夠細化,不夠完善,不能適應現階段社會發展的現實需要,所以建設部和有關法律部門應該根據目前不斷出現的各自為政混亂局面儘快組織有廣泛地域人群參與的法規制定小組,制定全國性的權威性指導性法規,規範統一的房屋資訊查詢規範措施和有關法律草案,為立法做好準備。
房屋資訊查詢規範措施的制定既要有對政府官員和實權部門政府工作人員的詳細規定與要求細則和法規,又要有對普通公民的要求細化法規,還要有對內部工作人員的具體要求細則,既要有利於對貪污腐敗行為的公眾監督,又要符合個人隱私保護的有關法規,這就需要制定政策的人們深入下去,調查研究,徵求各反面的意見,制定出既符合公眾要求又符合國情的合理規範的法律法規。
要有統一部署規劃組織安排落實,不要再讓各地陸續各自為政的出臺地方性的有關法規了,規範和完善社會現實需求的實用性法規應該緊跟形勢的發展及時制定與出臺,頂層設計應該走在地方的前面。 (台灣網網友 宋九成)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