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視頻不能侵犯公民隱私

時間:2010-11-15 15:33   來源:台灣網

  為了充分保護公民隱私等合法權利,貴州省在最近出臺規定,旅館客房等公共場所禁止安裝公共視頻系統。(11月12日《新華網》)

  公共視頻的普遍安裝為人類帶來了便利的同時,自然也會破壞環境,甚至會對整個社會生活産生極大的負面影響。如果對公共視頻這種技術手段不加以限制的話,我們的社會就很有可能變成了監控社會,這對於置身其中的每個人來説就可能存在著巨大的風險。因此,貴州省的規定是上鞋不用錐子——真(針)好,我舉雙手贊成他們的做法。

  任何一項規定都會碰到公權力與私權利的矛盾,都必須遵循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任何國家機關在行使公權力的時候,不能以侵犯公民的私權利為前提或者為代價。公共場所安裝公共視頻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假如不是以此為目的行使的一切公權力都是違法的。比如,偷拍別人的私生活,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就會受到法律追究的。

  公共視頻安裝必須遵循保護公民隱私權的原則。比如,安裝在ATM自動提款機上的攝像頭,監測範圍主要是人像,不會瞄準密碼。再比如,警方安裝的公共視頻也必須排除衛生間、試衣間、浴池、客房等隱私地帶,攝像頭的監測目標主要是人臉,以此作為以後排查的根據。假如一味地偷窺公民的隱私,那就是侵權行為,就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執法機關為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秩序而安裝公共視頻,也必須保證不能用於其他用途。例如,發生了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時,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無條件調取、複製或者查看公共安全圖像資訊系統的圖像資訊。發生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時,政府等有關主管部門可以無條件調取、複製或者查看公共安全圖像資訊系統的圖像資訊。調取、複製或者查看時,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不得少於二人,必須出示工作證件,必須遵守圖像資訊相關使用的制度。只有這樣堅持原則,才能保證不會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台灣網網友:畢文章)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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