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距離國家暗訪組來黃檢查時間只有98天,14個星期,我們要行動起來、緊張起來。”昨日,在創衛專班工作會議上,市委副書記、市“四城同創”工作指揮部副指揮長張家勝提出,在時間緊迫、任務繁複而艱巨的情況下,各專班小組要重視起來,密集行動起來,將創衛工作不斷引向深入。(1月24日 南報網)
重視創衛工作無可非議。該消息在晚報頭版刊載報道,可以看出全市對創衛工作相當重視,專門成立了12個小組,召開創衛專班會議,進一步明確了各自職責及其獎罰細則,重視程度可見一般。搞好這項工作對於提升城市形象,改變人們的生活壞境大有裨益,花大氣力搞好這項工作也是情理之中、應盡之責。
引爆輿論的看點在哪?然而,消息一齣,人們關注的焦點不再是創衛本身,而是盯住了幾個打眼的詞彙上面。“暗訪”、“98天”等等出現在了報紙頭版,大家都會問,既然是暗訪,緣何知道還有98天。難道別個要來暗訪,還要提前通知你時間安排,竟然還如此精確,還要在報紙頭版報道,試問這是暗訪,還是明訪?這不成了掩耳盜鈴、自娛自樂嗎?
暗訪和告知時間矛盾嗎?當然有矛盾的地方,但是也有可行之處,説不定是暗訪組的策略呢?首先,得明確暗訪的目的何在。暗訪肯定是想查明實情,掌握真實準確的資訊,客觀評價當地的創衛工作,最終達到搞好創衛工作的目的。但是,這和檢查又有什麼區別呢,何不就叫檢查,為啥要叫暗訪呢?暗訪只是檢查的輔助策略,現在各種檢查太多,檢查前大多都會提前進行通氣,如此,一般難以發現問題,因為應付檢查對很多人而言,不是什麼難事。結果,檢查成了走馬觀花、走走過場,一片大好。將暗訪融入到檢查當中,雖提前告知檢查時間,但可以不告知檢查內容等,這讓被檢查一方只好眉毛鬍子一把抓,只有力求面面俱到、事無巨細,生怕哪一點沒做好被檢查出來。如此,既有利於全面抓好創衛各項工作,還跟暗訪核實不相衝突,你搞你的工作,我暗訪啥是我的事,最終你做得好的我看得到,沒做好的我也能發現,目的和效果同樣達到了。
頭版報道出於何種考慮?既然是暗訪,本應該是保密的事情,你不報道,市民也不知道有這回事,誰知道國家暗訪組啥時要來暗訪啥。這下,大家都知道了,來者何人、來者何意,如果誰想反映點啥真實情況,還不容易嗎?舉報、投訴,這不正是好機會嗎?如此高調的暗訪,難道是為了向社會公開資訊,接受大家的監督;難道真是扎紮實實、誠心誠意要將這項工作搞好。如此,也算是用心良苦,民之幸事。(台灣網網友 徐尼基)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