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的責任不應止于提出質疑

時間:2012-11-01 14:27   來源:台灣網

  10月29日深夜,王志安在其微博連續發佈多條微博稱,通過採訪得知,引發網友憤怒的“虐童照”中,被虐童女教師顏艷紅“揪著耳朵提起來的孩子,放下來之後,笑了”。他表示不能單看照片,希望大家能通過這些“細節”抵達真相。王志安的微博一經發出,隨即遭到大批網友炮轟,其中不乏眾多帶V名人。不久,王志安就將相關微博內容刪除。(10月31日  中國青年網)   

  剝離開當事人的身份不談,單就王志安的微博而言,他並沒有做什麼“十惡不赦”的事情,他的微博內容也沒有過分到“千夫所指”的地步。然而作為媒體人,尤其是央視這一全國電視“大哥大”的知名媒體人,公開發聲不能想當然,其職責不應該到質疑就止步不前。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讓事實説話”是媒體人的職責素養所在,也是其自身立場的根基所在。在其微博中,王志安沒有對事實提出更加真實、合理的詮釋與解讀,而僅僅以修改措辭的方式替換了原版新聞中的幾個詞彙,難怪網友會炮轟其“摳字眼”。媒體人的所有發聲本應根據事實説話,當事情發展曖昧不清時,其應通過對事實的廣泛追究、調查,給公眾一個真相。王在其微博中顯然沒有做到這一點,也因此而導致其在面對責難時難以自白。

  “合理演繹”或許是媒體人有時候不得不做的事情,但是這必須把握在一定範圍之內。在處理“虐童”新聞時,王志安顯然在缺乏充分事實的基礎上做了想當然的“演繹”。其微博中以被“揪著耳朵提起來的孩子,放下來之後,笑了”為依據,下判斷説事情真相也許並非那麼糟糕。若當事者是個成年人,或許這樣的説法可以成立,但是對於學前兒童而言,他是沒有這份是非判斷能力的。王的“合理演繹”顯然不夠“合理”,此疏漏也使其受到偏袒“虐童者”以求“出位”的指責。

  儘管如此,王志安的微博也並不是如同網友“炮轟”的那樣一無是處。“部分的事實不為真”是每一個新聞人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新聞素養,在“虐童”事件中,各媒體眾口一詞地對當事人“炮轟”的同時,我們也須清楚,該“事實”的基礎也僅僅是幾張照片而已。僅就幾張圖片並不能説明全部的事實,其中是否有隱情、公眾是否犯了“不知情”的錯誤,這都是媒體人須加以印證的。在此基礎上,王志安向公眾提出善意的提醒,一定程度上也是媒體人輿論糾偏的職責所在。

  可惜好心也會辦壞事,輿論糾偏的社會職責是媒體人應該履行的,但是這必須建立在其對事實真相足夠了解的基礎上,否則,其本人也會犯想當然的錯誤。王志安從微薄到刪微博的過程也表現出了其立場的不堅定,如果語出有據他便不必有這樣的搖擺。(台灣網網友 宋祖禮)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扶海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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