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公共投資是推動臺灣經濟復蘇的續命丸

時間:2008-11-25 15:31   來源:台灣網

  

  臺灣《聯合報》今天發表社論説,經濟情勢危急,救經濟藥方不斷,但各有其效;一次發放八百三十五億元(新台幣,下同)的消費券,如果是強心針;四年動支四千二百億元的擴大公共建設,就是讓經濟再起的續命丸。所以,兩大政策的特別條例切割,僅是流程處理的技術問題,絕非輕重緩急的選擇,擴大公共投資沒有任何遲疑的空間,朝野都應有此認知。

  社論指出,“行政院”昨天舉行臨時“院會”,通過消費券特別條例及擴大公共建設特別條例;考慮消費券發放的急迫時效性,兩項擴大內需措施沒有包裹“立法”,以免彼此牽制,影響立法時程。“行政院”態度上的轉變,儘管是出於政治考慮的適度妥協,但卻是必要的;畢竟,消費券的政策內涵較為簡單,其一次性、立即性、全民執行的特色,令其社會接受度高,後遺症也較少。相對的,擴大公共建設的推動,具有持續性、擴散性,並因由政府部門執行,須受公共資源分配的監督,以致需有一定的評估及討論過程,不應也不能急就章。

  可是,以現今的經濟情勢,擴大公共建設也絕對是慢不得的,這可以分成三個層次來説明。一是全球實體經濟受金融海嘯衝擊的速度、深度都超乎預期,傳統的反景氣迴圈對策已難以應對,組合多項貨幣、財政政策工具的“雞尾酒療法”則成為主流。但是,每項工具均有其限制,必須依各地狀況安排推動的順序,讓各個政策的效益得以展現、接續,進而相乘,使當局提振景氣的點點星火得以燎原。

  社論以消費券為例指出,八百三十五億元花下去,可以喚醒一點需求、增加一點生産、減少一點失業、延緩景氣惡化之勢,但花完就沒有了,當局也不可能一直髮;所以,必須要有擴大公共投資等其他措施接上去,否則消費券爭取到的一點救命時間就白費了。因此,兩者應是相輔相成,這也是“行政院”一開始想要綁在一起做的主因。

  第二個層次是,公共投資已不只是點火景氣的角色,還將成為明年經濟成長的主角之一。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最新經濟預測,由於民間部門熄火,明年百分之二點一二的經濟成長率中,有四分之一是來自當局投資的大幅成長,達零點五五個百分點;這意謂,如果當局投資延遲、縮水,明年經濟成長率就會連“保二”都有困難,景氣復蘇也將延後。因此,“主計處”這項預測對當局而言,已是“使命必達”的目標;而要達成此一目標,當局投資就須增加二成以上,此時推動擴大公共建設方案不只慢不得,還要卯足全力。

  社論認為,第三個層次是回到公共投資的初衷。基本上,造橋、鋪路等公共投資的真正價值是在促進生産及改善生活,因建設投入所帶來的經濟成長,則僅是附帶效益;不過,由於公共投資經常成為當局振興景氣的政策工具,以致一般只關注它的擴大需求效果,反而忽略了其原始意義。故而此時建設臺灣的公共環境,也是在蓄積今後迎接景氣回升的實力;其對生活環境的改善,更有助於促進消費,而消費的增加又成為經濟成長的來源。因此,公共投資是具有再生迴圈性的,此時做建設更是一舉多得。

  社論直言,近期各項經濟指標急速惡化,凸顯出這一波全球經濟大衰退來勢洶洶,而且是不可輕忽,就像企業度年關一般,挺過這一關,才有再起之機。因此,現在沒有瞻前顧後的條件,也期望在野黨的監督勿流於政治意氣之爭;既然給了消費券這劑強心針,就不要半途而廢,也要儘速核定擴大公共建設這顆續命丸,如此政策效益才能一貫。

   最後,社論提醒“行政院”,以經驗值來看,過去十年中當局投資只有兩年是正貢獻,而今年第三季經濟會出現衰退,也與“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執行率不如預期有關,顯示公共投資的推動不只是爭取預算的問題,執行力更是關鍵。“行政院”必須對此有所檢討、説明,政策才更有説服力。

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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