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不惑之年的中日關係,由於日方的“購島”、“國有化”等小動作,而陷入了低谷,令中日雙方的有識之士痛心不已。其實,中日之間爭論的問題,早在四十年前邦交正常化時就已存在,當時的領導人能夠從大局出發妥善解決和控制這些問題,如今有些人似乎淡忘了當年雙方的努力,忽視了邦交正常化給予的啟示。在這種背景下,自民黨重歸政權,人們當然要對接下來的中日關係走向給予期待,此時,重溫一下邦交正常化給我們的啟示很有必要。
其一,民間先行,廣泛交流。戰後的中日關係由於眾所週知的原因曾有過一段不正常的時期,針對這種不正常的狀態,周恩來總理曾説過:打破中日邦交的困難局面應該採取的步驟是,先由兩國人民進行國民外交。1952年6月,日本國會議員高良富、帆足計和宮腰喜助衝破國內政治阻力,經莫斯科訪問北京並與中方簽訂了第一次民間貿易協定,這是新中國成立之後首批訪華的日本友人。1954年10月30日,中國紅十字會代表團一行十人抵達羽田機場,這是新中國首支訪日代表團。據擔任代表團警衛任務的日本警視廳護衛課的警部伊藤實回憶,他當時下定決心不惜用自己的身體保護中國代表團成員的安全。而日本工會和學生團體則自發組織了 “私設警備班”,負責中國客人的安全。之後中日兩國進行了大量的民間交往,增加了好感和互信,為政府間恢復邦交正常化搭起了友好的橋梁。反之,若無民意基礎,政治家則難以發揮積極作用,近來的中日關係就是證明。
其二,前事不忘,後事之師。1972年7月,針對日本有人提出時任首相田中角榮要來中國“謝罪”的説法,周恩來説:“現在我們應該向前看,而不應該向後看。”9月25日,田中在北京的歡迎晚宴上説:“我國給中國國民添了很大的麻煩。”第二天,周恩來對田中説:中國被日本侵略遭受巨大損害,絕不可以只説“添麻煩”就完了。日方也自知是詞不達意,於是改變了説法,最後《聯合聲明》中,關於戰爭問題是這樣表述的:“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國過去由於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這是日本官方首次就那場戰爭向中國人民表示反省。關於中國放棄對日戰爭賠款問題,田中角榮深有感觸,他説:“日中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最值得高度評價的就是中方放棄了一切對日賠償要求。日本應該對中國進行經濟合作。”眾所週知,後來日本對中國的經濟合作主要是以日元低息貸款的形式實現。如今,我們應秉承雙方上述積極努力,向前看,而非向後退,否則將前功盡棄。
其三,求同存異,和平友好。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談判過程中,兩國以現實主義的態度擱置釣魚島問題,是對“求同存異”原則的具體運用。擱置爭議的默契也在和平友好條約談判過程中得到貫徹,1974年10月3日,鄧小平會見日本“日中友好協會”和“日中文化交流協會”代表團時説:“希望克服一切障礙儘快進行談判;釣魚島問題最好擱置起來。”1978年3月10日,日本外相園田直在國會參議院就和平友好條約問題發言時説:因為日中和平友好條約不包括領土問題,所以,雙方在談判友好條約時不談“尖閣列島”問題。除了釣魚島問題之外,中日雙方還于1979年進行過共同開發釣魚島周圍資源的談判;1997年雙方簽署了漁業協定;1998年雙方開始就專屬經濟區與大陸架劃界問題進行談判;從2004年開始雙方進行了東海油氣田問題的談判,並於2008年達成協定。兩國在求同存異的原則下,一直不懈努力,克服障礙,向著共贏的方向邁進,這種努力不應該就此中斷。
周恩來曾講過:“中日兩國不要因小失大,小局要服從大局,不能大局服從小局”。筆者理解,這個大局就是和平、友好、合作、雙贏,而不是對立、威脅、挑釁、俱損。現在,兩國之間的共同歷史研究已經結束,將來也可以共同編寫歷史教科書,釣魚島問題也可以擇時共同進行研究,東海資源的共同開發談判也可以擇機恢復和擴大,經濟的問題還是要通過經濟的辦法解決比較好。安倍晉三是自民黨“鷹派”,在日本國內,“鷹派”上臺反而容易做事,希望他能有所作為。總之,中日之間要擴大彼此交流,正視歷史事實,求同存異,擱置爭議,向前看,這就是邦交正常化給予我們的重要啟示。(上海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中心副主任 廉德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