瞞報礦難怕“買單”還是怕丟官?

時間:2013-07-01 14:31   來源:新京報

  郴州市臨武縣一個月連發三起礦難,對此,當地政府卻沒上報,官員表示,沒有上報的原因是,“因為考慮到傷者醫藥費的問題,怕老闆跑路,最後要鎮政府買單。”(6月29日《法制週報》)

  怕老闆跑路,此話實在過於牽強,作為地方政府,對於出現礦難的煤礦,完全有權控制涉案老闆。根據報道不難看出,瞞報的真正原因,是出事的煤礦有兩家就是屬於“黑煤礦”,一旦上報,政府就難逃監管失職的追究,恐有“烏紗帽”之災,故而鋌而走險。

  短短一個月內,就有3起礦難事故發生,是湖南臨武的官員“運氣差”,還是“黑煤礦”監管缺失極度嚴重?煤礦安全作為各級政府關心的“頭等大事”,難道湖南臨武就沒有仔細排查,而究其“黑煤礦”為何生命力頑強,而地方政府又為何“視若無睹”?説是不清楚恐難讓人信服,更難逃故意放行之嫌,而在“煤礦”巨大經濟利益的牽掛背後,更難逃“腐敗”的嫌疑。

  湖南臨武監管煤礦不力已是錯,而發生“礦難”後,知情不報,還一手遮天,企圖掩飾事件真相,更是錯上加錯。上級部門理應快速介入,把事情查個水落石出,讓瞞報的官員付出應有的代價。(王鳴鏑)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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