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化不能簡化為“撤縣設市”

時間:2013-04-02 13:26   來源:新京報

  對各地方政府來説,最重要的是擺正自己在城鎮化中的位置,政府的重要職責是改變當前不合理的、抑制人口城鎮化的制度,而不是充當城鎮化的急先鋒。

  《全國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規劃(2011-2020年)》將在近期對外“亮相”。媒體從民政部了解到,目前全國醞釀撤縣設市(區)的縣就有上百個,而據來自地方政府層面的説法,僅僅在廣東、貴州、雲南、陜西四個省份,60多個縣提出撤縣設市(區)(據《經濟觀察報》)。

  李克強總理曾説過,城鎮化是我國最大內需潛力之所在,是實現現代化的重大戰略選擇。但現在尤要警惕兩個問題,一是把城鎮化作為一場盛宴,忽視城鎮化所客觀需要的經濟社會條件;二是僅關注城鎮化的速度與規模,簡單把城鎮化作為做大經濟總量的工具,忽視城鎮化所需要的轉型。這兩個傾向,目前一個側面體現在一窩蜂撤縣設區、盲目擴張城市等思維上。

  城鎮化的本質是經濟結構與社會結構相互疊加的複合轉型,中央提出城鎮化的戰略,基本初衷是發揮城鎮化在釋放內需、推進城鄉一體化、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的作用。要實現這個目標,恐怕不能僅把目光放在造城上,把著力點放在行政主導上。新型城鎮化的要義恐怕至少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第一,如李克強所説,核心是人的城鎮化。當前城鎮化面臨最尖銳的矛盾,並不是土地指標不夠,而是高達2.6億人規模的農民工群體尚未真正融入城市。從現實看,這事已經很難再拖,新生代農民工成為農民工主體後,不管有沒有政策安排,他們都是要融入的;與其被動接納,不如主動提供制度化的安排;另一方面,人口城鎮化的條件已經具備。雖然農民工市民化成本各方測算不一,大致在8-10萬元/人,但測算結果的共同點是,這個成本並沒有超出各方承受範圍。因此,推進人口城鎮化,需要儘快制定明確的時間表,借鑒各地正在試點的做法,總結經驗儘快推廣。

  第二,充分發揮經濟主導的作用而不是行政造城作用。從各地的實際情況看,並不是所有地方都適合擴大城市規模。

  我國過去城市化進程的一個教訓是,行政主導城市化色彩明顯,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經濟規律。城鎮化的重要原則是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採取多種形式的經濟一體化、社會一體化的規劃,實現城鄉快速發展和功能互補;對不符合城鎮化條件的區域,尤其要防止造城運動。

  對各地方政府來説,最重要的是擺正自己在城鎮化中的位置,政府的重要職責是改變當前不合理的、抑制人口城鎮化的制度,而不是充當城鎮化的急先鋒。

  不是一味反對撤縣設區、撤縣設市、撤鎮設市,而是要把撤縣設區、撤縣設市、撤鎮設市建立在經濟發展基礎上,正如李克強在江蘇考察時所説的,城鎮化要有産業做支撐,實現産城結合。

  第三,尊重各主體的自由選擇權。城鎮化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願,農民有權做出留城還是留村的選擇。如果留城,要有相應的制度保障其基本權益;如果留村,也要有相應的制度保障其權益。只有保障各主體的自由選擇權,在此基礎上推進城鎮化,才能真正發揮城鎮化作為擴大內需的載體作用,也才能有效防止過去30餘年依附在城鎮化上的各種矛盾與問題。(匡賢明 學者)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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