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徵點提高至一萬元———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原主任王健如是説。相比此前曾有專家學者提出將個稅上調至5000元的説法,王健再度將讓個稅扣除額往上“翻了一番”。理由是,“假如將個稅起徵點提到每人每月一萬元的話,根本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有很大的影響,相反對改善收入分配有明顯的好處。”(11月19日中新網報道)
提高“個稅起徵點”,這種低技術含金量的專家言論,一直沒有最高只有更高,可每次都能得到網友的熱捧,因為在一些人看來,減稅總是好的,甭管減誰的稅,也甭管減稅有沒有效率、是否公平。具體到個稅來説,經過幾次個稅扣除額調整,所謂“起徵點”絕對不是問題最大的一個方面,也絕不是足以根本解決收入差距問題的辦法。
對於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而言,個稅制度改革無疑是不可回避的,比如儘快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個稅,並根據家庭情況採取不同的扣除標準;如調整稅率、完善累進稅率方案;建立個稅與經濟運作情況的快速聯動機制等等。如果按所謂專家的建議,一步到位將“個稅起徵點”提高到一萬元,那倒是非常便於操作,可是上述個稅改革的空間也就不存在了,而且根本沒有改革的動力,因為個稅改革將變成與大多數人無關的廢事一樁,個稅改革對於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意義不大。
月入萬元再徵個稅,“根本不會對國家的財政收入有很大的影響”,這其實是一個偽問題。一方面,所謂“很大的影響”純粹是一個主觀概念,似乎任何一項稅收都可套用;另一方面,個稅改革的方向應該是將更多的中間稅轉變為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而不是相反。
其實,與其在個稅扣除額上既不公平也沒效率地大幅提高,不如在各項中間流轉稅上做出減免。中間稅尤其是隱藏在商品價格中的中間稅過多,一直是大眾稅負痛苦感的最主要來源,幾乎每一項消費裏都有多種中間稅,幾乎每一樣比國外價格高的商品都跟中間稅有關。不區分消費者收入情況,眉毛鬍子一把抓的中間稅過多,直接根據收入情況進行調整的直接稅太少,這才是促進消費的大問題。
我很詫異,該專家居然認為萬元起徵個稅“對改善收入分配有明顯的好處”;殊不知,月入萬元在現實語境中已經算是比較高的收入了,一個月拿一萬元的和一個月拿一千元的同樣不交稅,這難道還叫“改善收入分配”嗎?要知道,我們的每人平均收入才多少啊?月入萬元再徵個稅,不是“改善收入分配”,而是無視好幾倍的收入差距而採取同樣的免稅政策,這只會掩蓋收入差距,或者拉大收入差距。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語境下,減稅當然是一個重要的話題,可應該是公平而有效率地減稅,而不是以減稅的方式愈發擴大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