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企業聯手質檢機構騙取國家補貼,既有質檢機構涉嫌造假的問題,也有相關部門節能補貼申報程式設計不週,把關不嚴的問題。
“皇明”太陽能質疑“日出東方”太陽能公司聯手江蘇省産品品質監督檢驗研究院,造假騙取補貼一事又有新進展。10月28日,江蘇省質檢院在其官網發表聲明稱,所提交的報告中,“檢測時間”有誤,願意對該批産品進行檢驗或商請有關部門指定權威機構對其進行復檢。(昨日新京報報道)
“太陽能惠民工程”本是國家推出的太陽能行業的惠民政策,本意是推動這一行業的良性發展,卻不想因此引發一場糾紛。其中既有質檢機構涉嫌造假的問題,也有相關部門節能補貼申報程式設計不週,把關不嚴的問題。
今年6月1日,相關部門發佈公告,通知全國太陽能熱水器生産企業,就申請首批節能惠民補貼産品需在6月4日前提交相關報告,從下發通知到申報材料,前後只有4天。
這一緊迫的時間,讓皇明和其他為數眾多的太陽能企業措手不及。事實上,第一次申報節能補貼,大多數企業獲得的檢測報告寥寥無幾。皇明這樣一個老牌的企業,也只獲得了2個型號的檢測報告。而在江蘇省,絕大多數太陽能企業都拿到了由江蘇質檢院出具的數百份檢測報告。這最終導致第一批節能惠民補貼産品371個太陽能熱水器入圍型號中,200多個是江蘇企業,日出東方一家就拿到了160個入圍型號。
可以説,江蘇省質檢院完成了其不可能完成的事,受到質疑在情理之中。作為一個依法具有産品檢驗職能的機構,江蘇省質檢院承認“檢測時間”有誤,是在企業內部檢測,這些已經説明檢驗結果並非出自科學嚴謹的檢測過程。有關部門理應介入調查,依法對相關機構、人員問責。
然而,追根溯源,應該看到,倉促的申報程式正是引發這一糾紛的源頭。除非相關部門事先早已下發通知,讓各企業有足夠時間準備檢測報告、證書等材料,否則就是迫使企業在幾天之內高效造假或者放棄。
因而,更值得深思的是,在長達數月的時間之內,國家有關審核部門並沒有發現其中的不正常,以及有些申報材料上的明顯瑕疵。這樣的檢測結果如果不是行業內競爭對手提出質疑,是不是還不會被發現?
此事,不只是質檢部門應介入調查,而且相關節能主管部門以及紀檢監察機關,也應該依法介入調查;不只是涉嫌質檢機構與企業聯合造假,還涉嫌騙取國家財政補貼等違法行為。節能補貼不能成為誰想吃就吃的唐僧肉,有關部門應該舉一反三,對那些申報企業、産品重新進行審核,如有問題,就快速予以糾正。(吳景明 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