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進鬥金”的“短命局長”敲啥警鐘?

時間:2012-10-11 11:01   來源:人民網

  一個科級幹部,在擔任寧夏中寧縣林業和枸杞産業發展局局長短短1年多的時間裏,利用職務之便,先後10次非法收受賄賂138萬元、貪污公款687760元、並對2635211.42元的財産不能説明來源,贓款共計466萬餘元,可謂日進鬥金。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被告人陶榮貪污、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7年、1年,數罪並罰,總和刑期為有期徒刑19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6年。這起案件,是中衛市設市以來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10月8日,《法制日報》)

  一個小小的科級幹部,在擔任局長一職1年多時間裏,瘋狂受賄並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成為當地設市以來最大的職務犯罪案件,令人瞠目。如此“日進鬥金”但卻迅速落馬的“短命局長”再次敲響了“腐敗猛如虎”的警鐘。

  權力豈容“濫用”。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是用來幹什麼的?這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恐怕沒有哪一個官員不知道。但是,本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權力,在一些官員的潛意識裏,常常被扭曲、被異化、被濫用。少數官員,在到達一定位置之前,往往對“權力觀”的認識很清醒,但是,一旦坐到那個位置上,或者大權在握的時候,便忘記了誓言,背離了宗旨,而將權力異化為以權謀私、貪贓枉法的工具。在某些人看來,有權便有錢,有錢能買權。而“權”、“錢”一旦聯姻,後果很嚴重。在陶榮貪污、受賄案中,許多公司要麼行賄,要麼為陶榮個人貪污造假,這些單位和個人看重的是當然陶榮手中權力。當然,濫用職權者,遲早會為自己的不法行為“買單”,借權生財的不義之財,也是遲早要“歸還”的。唯有善待權力、慎用權力,才是為官之正道。

  貪婪必然“短命”。工程建起來,幹部倒下去。這是很多工程建設領域的怪圈或通病。為何一些工程建設領域腐敗頻發,一方面與工程監管不力有關,另一方面還是因為某些幹部太貪婪,太經不起誘惑了。“貪”字頭上一把刀。貪如火,不遏則焚身;欲如水,不遏則滔天。越貪婪,也就越“短命”。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戒掉貪慾、屏除心中的貪念,清除思想中的雜草,提醒自己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堅定立場,廉潔從政,清廉自守,弘揚正氣,抵制歪風,坦坦蕩蕩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慾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否則,一旦思想滑坡、貪婪成性,也就離鋃鐺入獄、人財兩空不遠了。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要想當官,就別惦記發財。即便想發家致富,也必須走正道,任何旁門左道非但致富不了自己,反而會將自己一步步引向犯罪的深淵。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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