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強拆血案”警鐘應當長鳴

時間:2012-09-26 10:14   來源:濟南日報

  9月21日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發生一起拆遷糾紛,村民王樹傑及其家人阻撓拆遷人員剷平自己的莊稼地,在此過程中與一位民警發生激烈衝突,民警開槍致使王樹傑當場死亡。盤錦市官方隨後通報稱,民警開槍是因為村民以暴力妨礙執行公務,民警槍支使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日報官方微博則連續發佈消息指出,盤錦市有關部門並未與村民達成拆遷補償協議,在沒有法院判決的情況下違法強拆導致矛盾激化。(9月24日《新京報》)

  村民為保護自家田地死在槍口之下,這是怎樣的悲情和哀慟!盤錦市官方稱民警是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情況下被迫開槍的,即便這種説法屬實,然而值得追問的是,為什麼讓持槍民警參與這場拆遷糾紛,是誰把警察推上了違法強拆的第一線?

  公安部曾三令五申,禁止警察參與非警務活動,《2011年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意見》明確指出,嚴禁公安民警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徵地拆遷是民事行為,警察不應參與其中,更不應持槍參與糾紛。在這起強拆血案中,正是拆遷人員叫來兩名警察,警察又不問青紅皂白站在拆遷者一邊,才激起村民更大的憤怒,導致現場失控並釀成慘劇。假如警察不參與其中,假如他們在現場能夠秉公處理,而不是站在違法強拆者一邊,這起血案本來可以避免。正如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王才亮律師所言,開槍的警察並非依法履行公務,開槍不具有合法性和正當性。

  在這起強拆血案中,當地的調查結論尤其讓人難以接受。在未達成補償協議、未經法院判決的情況下強行徵地拆遷,有關拆遷部門明顯違法;讓警察來平息糾紛、對付村民,拆遷方與警方也明顯違規。這兩點才是導致血案的最主要原因。

  盤錦市的調查組卻對這些基本事實視而不見,將村民的行為定性為“妨礙民警執行公務”,將民警開槍打死村民定性為“正當防衛”,如此顛倒是非的調查結論怎能讓人信服!事實上,大概連他們自己也覺得結論太荒謬,所以興隆臺區委宣傳部發佈通知,要求幹部群眾對此事不評論、不議論。

  2010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明確規定:“對隨意動用公安民警參與強制徵地拆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黨政領導的責任。”盤錦市強制徵地拆遷,民警開槍打死村民,後果可謂“嚴重”,當地有關黨政領導該被追究何種責任,讓我們拭目以待。

  微評論

  ●違法強拆屢禁不止,背後有地方發展的良苦用心,背景是中國城市化的時代洪流。然而,宏偉藍圖終究為人而繪,發展的意義不僅體現在長遠的共同利益,更關係每個個體的切身利益和現實訴求。推土機的輪帶下,不可觸碰的是法律和民意,不可失去的是敬畏和民心。這是力量之源、執政之基。———人民日報官方微博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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