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近日召開全市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動員大會,提出要嚴格執行車改有關紀律規定,不準借用、佔用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車輛等,杜絕“補貼照領、公車照坐”現象。這次車改涉及105個機關單位、207個事業單位,涉改人員1.2萬多人。其中,除根據規定保留的300多輛公車,需拍賣處置的公車達1400多輛。(4月22日《錢江晚報》)
車改之難,不在於方案設計,而在於斷腕之心。説句實話,這些年的公車改革各色版本裏,破釜沉舟的少,葉公好龍的多。無論是脫去“0”字馬甲還是裝上GPS定位,討論熱火朝天,實踐謹小慎微,至於“無車日”上每年一秀的“公務自行車”,生銹無疑是其最好的歸宿。車改,起于喧囂,歸於寂靜。倒是隔三差五的“亂補貼”等醜聞,反證局地車改越改越糟糕的悲愴。從這個意義上説,溫州大刀闊斧砍去八成公車、且有“四不準”兜底,起碼制度看起來鼓舞人心。
車改的要義在二:一是省錢、二是限權。根據最新公佈數據,2011年中央國家機關一般公務用車數量減少1442輛,減幅達37%。從去年底的“雙18”限令,到今年初的“公車限行”新規,再到最新的公車採購“自主品牌”限制——劍指“公車浪費”的新規在近期密集出臺。此前有消息説,新一輪公車改革再度“挂擋”提速:全國層面的公車改革方案可能于年中出臺,改革思路總體與“杭州模式”接近,即通過發放補貼實行公車退出機制。公車確實到了非改不可的時刻。有機構測算出我國每年在公車上的花費大約為2000億元。如果這個數字未必精準,那麼,在去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財政撥款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作費、公務接待費支出總數94.7億元中,車輛購置及運作費61.69億元——這不僅是最大一項支出,且佔據了約三分之二;而杭州車改的效果顯示,杭州兩年節約公務交通費用總計3442萬元。在新醫改、購校車等迫切支出上捉襟見肘的時候,在財稅政策盯住各色津貼與海外代購的時候,砍去“車輪上的腐敗”,起碼大家的日子都會好過一些。
有關車改的真知灼見,從專家到坊間熱議過好幾撥,成熟或不成熟的意見建議不勝枚舉。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下兩個鮮活的例子或許能為我們箭在弦上的車改提供一些有益借鑒:一是4月17日《都市快報》消息説,芬蘭約有8萬名公務員,卻只有60輛公務車,其中還包括總統、總理和部長的專車——芬蘭平均1300多名公務員才配1輛公車,而這個比例在我國則是每20名公務員就可配1輛公車,少數地方的標準還要高;二是中新網3月31日電,日本大阪市政府昨30日宣佈,東住吉區保健福祉課的一位主任級女官員,因不顧市政府下達的禁止公務員開車上班命令,今年以來被發現開車上班110次,29日,這位女官員被處以停職3個月處分,被令交還去年8月以來的4萬日元的交通卡報銷費。
兩則新聞,兩個主題。一者,到底公務員需要多少公務車?從1994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頒發《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以來,這個問題始終沒有統一且明確的答案。結果是“破窗效應”四起,攀比成風,底線不斷被突破,也就無所謂底線可言。二者,車改或者管理,缺的不是智慧、而是誠意。真要責罰到位,私家車都不敢亂開,何況是頂風開公車浪費?這兩個層面的問題解決了,無論是溫州車改、抑或全國車改,鋪展的新政才能更可期待。就此而言,溫州車改的善政初衷,“曲高”還得“和眾”:一是配套的責任追究和效能考核制度要到位,二是誰省錢、誰浪費得有個各自的説法,懲惡而不獎賞,也未必是好主意。更關鍵的是,在全國車改尚未動工的時候,地方先行,難免有“吃虧”之虞,如何平衡好這種得失關係,顯然不是口號能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