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長治市人民政府主辦的門戶網站刊發了《中共長治市委組織部公示》,在擬任命的副處以上幹部中,有2人係14歲參加工作,1人16歲參加工作,5人17歲參加工作,同時其中2名幹部還是“80後”。對此,長治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工作人員回應稱已開始進行相關調查。他還表示,引發網友爭議的幹部年齡情況比較複雜,既有特殊歷史原因,也有特殊學制原因。
14歲參加工作,雖然是有可能的,如一部分文體行業等,一般的都在年齡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參加訓練,那時候可能就算工齡了,但這些畢竟是極少數,所以14歲參加工作在很多人心目中,是不大合常理的,因此這樣的簡歷公示,引起社會質疑是在所難免的。
為了減少社會質疑,最好的辦法就在公示前調查清楚,然後在公示中作個説明,這樣可以解除人們心中的疑惑,也可避免社會上不少質疑。即使公示時社會上有質疑,我們有關部門也會因為在這之前就已經調查清楚,能很快的出來解釋,從而達到最佳效果。
難道是有關部門沒有發現這些疑惑嗎?其實這樣的疑惑是很容易發現的,只要認真的審看一下幹部的簡歷,看到“14歲參加工作”,就會自己也産生疑惑,如果沒有發現,恐怕只能説明有關幹部審看幹部簡歷不認真。如果是有關部門發現了,沒有當成一回事,恐怕這樣的幹部缺少認真的精神,或者把公示當作一種形式,根本沒有重視群眾意見。
公示後才去調查,往往會錯過釋疑解惑的最佳時機,面對群眾的疑惑,我們有關部門不能提供權威的解釋,那麼很容易産生謠言。長治市幹部公示引起社會質疑也在啟示我們,我們不應該僅僅認為公示了就行了,還應當從滿足群眾知情權、監督權的角度來看待幹部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