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童官”需要一個合理解釋

時間:2012-04-11 09:25   來源:齊魯晚報

  日前,有網友將4月5日《長治日報》頭版一則幹部擬任用公示名單翻出。在這份名單中,有“2人14歲即參加工作,1人16歲參加工作,5人17歲參加工作”,網友對此提出質疑。山西省長治相關部門回應,幹部簡歷均來自檔案,引發爭議的幹部年齡情況比較複雜,“既有特殊歷史原因造成的,也有因特殊學製造成的”。 

  這份“童官”名單令人大跌眼鏡,所謂“特殊歷史原因造成”,應是指其中有數位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出生的幹部而言,因為年代久遠,他們的履職經過確實很難考證。不過,他們並不是網友關注的焦點,輿論議論更多是由兩位“80後”幹部而起——王瑞和李艷珺都是1982年生人,李艷珺16歲就已參加工作,王瑞更是不到14歲就參加工作。 

  關於他們,當地政府部門又是作何解釋的呢?長治市政協學聯法制委一名李姓負責人稱,李艷珺擔任長治市政協學聯法制委辦公室主任之前是工人,因此參加工作較早。長治市政協辦公廳一名值班人員解釋,王瑞屬於軍轉幹,但他們並不清楚王瑞參加工作的時間。雖然措辭謹慎,這樣的解釋依舊帶有濃厚的推諉色彩。面對外界質疑,如果説曾經的“臨時工”言論多數指向個人的話,此番毫無疑問是指向了原單位——因為不是初次就業不是政府公職,幹部任用程式並沒問題,至於以前是否存在問題,顯然不在關注之列。 

  問題是,無論當工人還是考軍校,年齡都是一道無法逾越的鴻溝,禁止雇用童工早已明確列為法律條款,按照相關規定,年滿18周歲的青年才能入伍。王瑞和李艷珺最初參加工作時,巨大的程式瑕疵顯而易見,如果參加工作時間確實如此,已然涉嫌違規;如果個人檔案中的年齡經過修改,當屬信用污點。當他們日後轉為政府公職人員的時候,用人單位何以對如此明顯的瑕疵視而不見?公務員招錄有著嚴格的組織規定,如果不規範的用工就這樣輕易洗脫“原罪”,如何阻擋神通廣大者挖空心思“曲線就業”? 

  在形形色色的“蘿蔔招聘”屢見不鮮的背景下,炙手可熱的公務員崗位吸引著更多關注的目光,招錄程式的規範與否,關係著政府機構最基本的公信。面對幹部履歷中存在的程式瑕疵,政府用人單位“既往不咎”的態度本身,不可避免會帶來諸多非議。實際上,兩位遭受質疑的“80後童官”都供職于長治市政協,而單位的解釋又同樣含混而曖昧,由此不免給公眾留下巨大的想像空間。幹部隊伍年輕化是大勢所趨,公眾可以接受幹部年輕化,但卻很難接受建立在拼資源、拼背景基礎上的階層固化。比偶然的“蘿蔔招聘”更令公眾難以接受的是,違規招錄公務員固化為一種特權在幕後進行,如此,甚至連“看起來很美”的公開招考都意味著一種多餘。 

  公示幹部任用名單,意味著接受公眾監督和質疑,長治“童官”出現的背景是什麼,尚欠公眾一個合理的解釋。(趙志疆) 

編輯:樊玉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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