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道歉公開信?“公關信”?

時間:2013-06-13 13:38   來源:廣州日報

  就在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戶頭部事件告一段落之際,一篇名為“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的網帖,再度引發爭議。作者以被踩頭者劉國峰的口吻,稱“我也有一定責任”,希望“不要因為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聖地的形象”,讓人摸不著頭腦。對此,劉國峰承認公開信是受委託向社會發佈的,但未回應“被公關”的質疑。(6月12日《燕趙都市報》) 

  面對被跳踩頭部的屈辱,受害者居然還能反躬自省,即使最擅長胡編亂造的蹩腳編劇大抵也難以杜撰出這樣的橋段,然而,現實總是比電影更加離奇曲折。一封令事件走向出現重大轉折的詭異公開信,從內容、措辭到發佈手法、發佈時機,都讓曾義憤填膺、為被踩者鳴冤叫屈的公眾困惑不已。 

  公開信從內容上看,歸納起來無非是三點:城管打人不完全錯,城管善後完全正確,延安形象最珍貴;從措辭上看,“局長、書記多次慰問”、“政府高度重視”、“法定程式”等官方語言被運用得嫺熟無比;從發佈手法來看,公開信被發佈到西部網陜西論壇並得到置頂待遇;從發佈時機來看,打人者不曾公開道歉,反倒是受害者率先自責。種種跡象表明,公開信表像之下,很可能隱藏著“公關信”的魅影——不是相關部門借受害人名義自我粉飾,便是受害人迫於相關部門壓力配合其公關之舉。 

  當然,公眾並非以自己的願望綁架受害者的行為,也沒有人抱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齷齪念頭非要城管與商戶死磕到底。但問題在於:在事情的發展過程中,民意與輿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既然這一事件早已成為公共事件,就由不得某些人用公關手段將事情隨意帶過,以暗箱操作把真相輕易湮沒。無論公開信是否真是有關部門的公關行為,但至少可以肯定這封公開信是帶有公關性質的,而且效果極其負面——不僅於事無補反而弄巧成拙。既然有關部門已經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就必須正視公眾的困惑和疑慮,站出來説明事情的原委。有關部門應該明白,拯救城管的公信力,不能只憑一封公開信,而取決於傾聽民意的誠意與城市管理的藝術。 (段思平)

編輯:張禦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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