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些行業尤其是壟斷行業中,有很大一批人是沒有編制的底層員工,幹著最辛苦的工作,卻拿著最微薄的工資,我們把這類人稱為臨時工,可“臨時工”三個字如今演變成一種奇怪的社會現象。
延安城管隊員執法時雙腳跳起猛跺倒地商戶被曝光後引發輿論譁然,當地城管局回應,腳踩商戶者屬臨時聘用人員。巧合的是,幾乎就在同時,南京市決定要全面清理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廣州禁止“臨時工”等無執法資格人員上崗執法。(《現代快報》6月5日)
臨時工如今有了新的含義,用來形容專門被官方或企業用於頂罪的員工。城管暴力執法了,是臨時工幹的;政府機關人員醉駕了,是臨時工幹的;上班打牌被曝光了,臨時工幹的;強拆民宅了,還是臨時工幹的。臨時工簡直無所不在,無所不能。臨時工的存在,不僅助長了相關單位的懶惰作風和僥倖心理,更讓很多真正的責任人免於責任追究和法律制裁。
臨時工的出現並不偶然,鋻於政府部門或者企業的“正式工”身份和地位的要求,一些不好解決或者上不了臺面的問題就讓臨時工衝在前面。難題解決了再好不過,一旦捅了簍子就祭出“臨時工”這面擋箭牌,反正“臨時工”也沒有編制,借坡下驢正好將其辭退。
現在有些問題,臨時工就是個替罪羊,退一步講,就算是臨時工幹的,相關部門就能夠撇得清關係嗎?最起碼,監管不力的責任是無論如何推脫不掉的。這恰恰説明,我們有些單位在用人制度上存在著漏洞,“臨時工”們屢屢做出違法亂紀的事,為何行政執法部門仍要聘用他們?不要以為辭掉幾個臨時工就能夠轉移民眾注意力,真正要反思的是用人制度有沒有缺陷,臨時工的背後有沒有人指使。
現在有一種現象是,有些政府部門雇傭了一大批臨時工來負責日常工作,而那些捧著鐵飯碗的正式工卻人多事少,工作沒有壓力,上班閒聊天打遊戲。這無疑是本末倒置的做法,想來很多地方政府要求清理“臨時工”很可能有這方面的考慮。
不少地方正在試行公務員聘任制,好處顯而易見。在目前公務員隊伍效率不高的背景下,公務員聘任制免除了機關“進一個人就要終身負責”的後顧之憂,降低了機關的用人成本,也使單位聘到了專業性比較強的人才,對在職的公務員形成了一種“鲇魚效應”,從而提到了政府的效率。讓真正負責工作的人員動起來,就能夠彌補“臨時工”
從法律上説,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臨時工這個計劃經濟的産物就已經不復存在了。但事實上,很多部門企業仍然在啟用大量的臨時工,這本身就是對法律的褻瀆。怎樣破解“臨時工”難題,還需要從用人制度做好詳細部署。(台灣網網友 毛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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