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德州寧津縣,記得上中學時元宵焰火晚會就開始了。每到春節前後,縣裏的各級機關就大張旗鼓地宣傳動員,甚至召開專門會議部署,下面的各個部門自然積極響應。有紅頭文件,公款消費名正言順,所以就有爭先恐後、爭大恐小的積極性。開始在縣城最繁華寬闊的中心大街電影院廣場,因為參與的單位越來越多,煙花燃放量越來越大,覺得那地方難負重任,還威脅著周邊居民和商戶的安全,就將地點遷往新建的更加寬闊的繁華區——陽光大街汽車站東廣場。
去年元宵節我正好在家,有幸和全縣四面八方成千上萬的人一起趕往焰火晚會現場。偌大的廣場和幾十米寬的長街被各個單位佔滿,外邊是一層層捨不得花錢買而來飽眼福的觀眾。晚會從七點開始持續幾個小時,百家爭“鳴”,萬“花”競“焰”,各種最先進的煙花爆竹此起彼伏的衝向幾十米高空,頓時天地間如一片火海。那種震耳欲聾的鑽天雷,聲響傳到十幾裏以外;站在二十多裏遠的土房頂上,也可以看到幾乎映照整個縣城的五彩繽紛。
開門炮本來是商戶春節以後“開業大吉”的一個簡單形式,卻也被地方政府機關引申為事業前程興旺發達的隆重儀式。春節期間和在省、市機關工作的同學相聚,他們都會以複雜的表情説起政府部門放開門炮的事。
雖然國家規定初七上班,但是各單位具體掌握並不整齊劃一,有的上班“點卯”不辦公,有的直接推遲到元宵節後。但是不管哪一天上班,開門炮一般都安排在初六、十六這兩個“順”日,各種各樣的煙火鞭炮從早晨一直放到中午,然後公宴一場,留給任勞任怨的環衛工打掃戰場。開門炮的規模,是任何商戶不能比擬的。
在我們村就發生過一個故事,一位企業老闆自恃財大氣粗,想在除夕夜燃放煙花鞭炮時展露一番,晚飯後就以猛烈之勢開場。回家過年的有一位公安局治安科長、一位鎮地稅所長,這兩戶馬上緊跟。雖然那位老闆暗中較勁,但是慢慢就敗下陣來,不得不當起觀眾,憋著氣看那兩戶燃放到天明。事後有村民問起,老闆感慨道:個人再有錢也比不過公家啊!
燃放煙花鞭炮公款消費,花多少錢老百姓不得而知,但是肯定的是,官員們絕不會像中飽私囊的貪賄腐敗那樣有負罪感,不然怎麼會如此無節制無避諱的“理直氣壯”!但是論及危害,卻應該是罪加一等。因為這不僅同樣糟蹋了國家和人民的財物,還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空氣污染和噪聲污染,甚至引發惡劣的交通擁堵和火災爆炸傷亡等安全事故。今年春節又要到了,老百姓期盼煙火鞭炮公款消費能不能減少甚至禁絕,讓這個民間傳統回歸民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