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村居搬遷土地開發為交易,與開發商交換建設辦公大樓,後因資金超支嚴重而無法繼續建設。眼下,投資800萬元的山東省金鄉縣羊山鎮政府行政辦公中心已淪為“爛尾樓”。該樓居然建在當地的基本農田上,涉嫌佔用農民耕地、違規變更土地性質的問題,還存在徵地補償不到位的情形。(《人民日報》1月23日)
除了行政中心佔用了20余畝基本農田之外,作為交換條件,當地政府還向“無償”承建行政中心的開發商提供了包括80畝農田在內的兩塊土地。其後,因建設資金嚴重超支,行政中心遂成“爛尾”。不難看出,在羊山鎮政府與開發商的來往交易中,其實只有一個籌碼,那就是農民的土地。只是,這樣依靠強佔農田而推動的“城鎮化”,註定不可持續。
這是因為,其一,基本農田畢竟是有限的資源,不可能無休止地佔用,更不可能滿足地方政府乃至開發商的慾望。即便是一些基層政府為了用地的便利,往往在上報耕地面積時瞞天過海,少報或不報某些地塊,但這樣的做法也並非暢行無阻。那些祖祖輩輩在土地上辛勤耕作的農民,也會表達他們的不服從。基層政府可以動用公權力強行壓制這樣的表達于一時,卻不可能一直鉗制民眾。
羊山鎮強佔、亂佔農民土地之所以被曝光,表面上看是因為政府承諾的徵地補償不到位,補償款被層層截留;而根源卻在於農民對於鎮政府瘋狂徵地搞建設、瞎折騰産生的深刻憂慮,土地沒了,“我們不可能背井離鄉去外地種地啊。”
其二,鄉鎮政府過於粗放的用地方式,無異於涸澤而漁。只圖面積擴張,很少考慮土地産出率;只想建設新區,卻不去考慮土地的承載能力。這樣盲目的小城鎮建設,不僅不可能增加農民收入,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反倒會扭曲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産生大批失地農民。
這也是目前許多地方城鎮化的通病,即過於強調圈地蓋樓,而忽略公共利益的實現;一味迷信行政力量的推動,而無視市場資源的合理配置。似乎只要在農田裏戳起一個行政中心,城鎮化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這實在是一個天大的誤解。而完全依靠造房子、蓋辦公樓而推動的城鎮化,註定品質不高、後繼乏力。
此前有專家指出,下一步的城鎮化絕對不能走以前城鎮化的老路,要解決農民進城問題,就是説從物的城鎮化上升到人的城鎮化。在這個過程中,科學而嚴格的用地規劃、強有力的監管問責程式等固然重要,而提高土地徵收標準,強化監督以切實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也同樣重要。
羊山鎮為什麼能百般揉捏,將農田變為建設用地,並屢屢阻止農民向上反映問題,甚至還把反映問題的農民關起來?這並不是因為其戲法多麼高明,正是因為權力運作缺乏必要監督。習近平在中紀委全會上表示,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只有規範了權力運作,民眾的權利才可能彰顯出來,也才不會出現基本農田上建行政中心的城鎮化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