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鎮化"慎防土地財政"復活"

時間:2012-12-21 13:48   來源:東方網

  報載,12月16日落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將“積極穩妥推進城鎮化,著力提高城鎮化品質”作為單獨一項任務列出。毫無疑問,新城鎮化或成為土地財政的救命稻草,新型城鎮化擴張一定要防止土地的粗放式發展,防止各地拿新城鎮化這個帽子,來搞過去的土地財政。(見12月20日的《時代週報》)

  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在中國近十年年均10%經濟增長率中,城鎮化率貢獻了3個百分點。城市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新增投資需求達6.6萬億元,帶動消費增加1012億元。今後發展“新城鎮化”,是繼續改革發展的必然之路。問題是,過去的城鎮化過程中存在地方政府搞土地財政。而今,推行新城鎮化,不得不令人提防。

  有資料顯示,在一些地方,因房地産直接滋生的稅收及城市擴張帶來的間接稅收幾乎佔地方預算內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讓金凈收入佔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50%以上。於是,許多縣市財政成了名副其實的土地財政。僅去年全國土地財政收入就高達2.9萬億元。在此背景下,導致地方政府官員瘋狂賣地、瘋狂囤地之風盛行,以致一部分剝奪了農民的利益。這從因強行拆遷、佔地補償款不到位而引發的越級陳情、自焚事件中可以看出。可怕的是,如此追求土地財政,其落腳點是為了追求GDP的“政績紅利”。於是,“我賣地,你發財”,“你投資,我陞官”,地方政府官員與投資商實現雙贏。

  殊不知,如此追求土地財政,拉動地方經濟增長,尤其是依靠土地出讓金作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重要來源而支撐的經濟增長,除了不斷催生土地市場泡沫外,還將會導致地方經濟結構失調,破壞地方經濟的均衡發展和長遠發展。這是其一。其二是,追求“政績紅利”,引發的新一輪“圈地運動”,令人糾結。無論是河北在全省開展農村“新民居”工程,還是山東的“村改社”,以及河北、安徽等地的“逼農民上樓”、“宅基地換房”、“土地換社保”等,不僅違背了農民意願,與法治精神相背離,而且對農村社會的後續發展極為不利。其三是,追求“政績紅利”,使耕地面積大量減少。據全國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到2008年底,全國耕地面積減至18.26億畝,已接近我國耕地18億畝這個“紅線”。而耕地減少,直接威脅著糧食安全。須知,糧食是人類生存的保障,沒有了糧食,一切都免談。難怪溫家寶總理告誡我們説:“在土地問題上,我們絕不能犯不可改正的歷史性錯誤,遺禍子孫後代。”

  前車之鑒,後事之師。在今後大幅提高城鎮化目標過程中,一定要改革現行的地方官員GDP的考核機制,警惕地方政府搞土地財政,保障地方經濟的均衡發展和長遠發展。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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