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反向情緒是如何形成的?

時間:2013-01-09 14:23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7日,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發佈的《社會心態藍皮書》稱,社會的總體信任指標在2012年進一步下降,已經跌破及格線。我國社會情緒總體的基調是正向為主,但存在的一些不利於個人健康和社會和諧的負向情緒基調不容樂觀。弱勢群體中一些本該同情卻欣喜、本該憤恨卻欽佩、本該譴責卻讚美的“社會情緒反向”值得警惕。(1月8日《京華時報》)

  實事求是地説,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相關研究人員的觀察是敏銳的,當前我國社會中確實一定程度地存在某種“社會情緒反向”現象。如對於政府部門出面澄清某些事實,不少網民總是習慣於進行“反向思考”,認為被相關政府部門否定的反倒更可能是事實。此外,有些弱勢群體人員實施危害他人與社會行為之後,對於其犯罪行為本該是表示憤怒與譴責的,但是有些網民卻反其道而行之地對其表示欽佩與讚美。不過,細細分析一下可知,儘管這種“社會情緒反向”屬於一種不正常的社會情緒表達錯位,但是該種現象的出現卻並不是沒有深刻的背景原因的。

  筆者以為,當前之所以會一定程度地出現“社會情緒反向”現象,首先與政府部門的公信力下降有關係。由於發生一些社會關注度高的事件之後,部分地方政府部門為了遮蓋問題沒有完全説真話,後來卻又因為有關方面進行更高級別的調查而被揭穿,從而造成不少民眾對部分部門持不信任態度,導致政府部門公信力出現較大程度的下降。在這種情形下,當相關政府部門就某些事件出來説話,部分民眾自然也就會習慣性地“反向思考”,傾向於認為相關政府部門説的是不真實的,被相關政府部門否定的卻反倒可能是真的。

  此外,當前之所以會一定程度地出現“社會情緒反向”現象,也與社會公平公正未能得到充分彰顯不無關係。一些弱勢群體實施報復政府工作人員與社會犯罪行為之後,本該會受到社會與公眾的譴責,但是由於部分弱勢群體實施犯罪行為之前受到過不公正的對待,其正常維權途徑受到堵塞,所以部分民眾對相關實施犯罪行為弱勢群體加以同情。加之由於相關問題長期不能得到解決,於是部分民眾認為相關弱勢群體的“反抗”行為有利於促使相關問題得到制度性的解決,於是對本該憤恨的表示欽佩,對本該譴責的卻表示讚美,出現所謂“社會情緒反向”現象。

  經由以上分析可知,對於當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的“社會情緒反向”現象,一方面需要用正確的輿論加以引導,另一方面更需要通過政府部門説真話、實話,進一步加大政府工作透明度等途徑,大力提高政府部門在民眾心目中的公信力,以及通過有效制約權力、改革相關制度,大力維護社會公平公正,使正義得到最大程度的彰顯。如此才會有利於消弭當前存在的“社會情緒反向”現象,讓有利於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的正向社會情緒表達成為主流。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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