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條有關“中國式過馬路”的微博引起熱議,“中國式過馬路,就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這條微博一天內被近10萬網友轉發,並且在網路上持續發酵。
給違法現象貼上“中國式”的標簽,凸顯出網路時代公民的一種另類表達風格,目的無非是通過這種“規律經驗”總結式的調侃,對現實中較為普遍的集體闖紅燈現象予以揭露。從正面意義看,這樣的詼諧表達有助於引起公眾對司空見慣違法現象的關注,影響那些同樣圍觀的違法者去改變自己。
網路時代,貼標簽更多的是一種引人注目的傳播策略,如此才能收到引爆網路的奇效。例如就有人循著這種思路,總結出“中國式跨欄”“中國式上車”等等。不過對於行人闖紅燈現象,“中國式”的標簽貼得有些過於情緒化,反映出一些網民對國人某種“劣根性”的偏見。
與一些法治發達國家相比,中國人闖紅燈的現象比較嚴重,但這並不意味著法不責眾的“從眾”心理就是中國人所獨有,像英國、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家的一些城市,行人闖紅燈也很普遍。可是在“醜陋的中國人”認知中,即便是世界許多國家普遍存在不良現象,也容易被貼上“中國式”的標簽。
貼標簽當然是網民的自由,我們關注的焦點不是標簽本身,而是其背後的民眾情緒。“中國式過馬路”之所以引起熱議,乃在於其凸顯了現代化背景下民眾的心態,情緒化的表達將焦點集中在國人漠視交通規則的劣根性上,並産生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焦慮。相反,對於原本應該成為討論主題的嚴格交通執法,卻極可能被輿論所忽略。
説到底,公民良好出行習慣的養成,遵守交通規則文明操守的形成,雖然與個人的品德修養相關,但根本上依賴於嚴格執法塑造的公民社會環境。忽視這一點,在公共傳播領域中動輒打上“中國式”的標簽,極可能造成偏見性的誤解,干擾公眾對解決違法現象的信心與方向。就此而言,集體闖紅燈的行為當批,但“中國式”的標簽不宜氾濫。(傅達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