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論者將“黃金月餅”稱為“雅賄”之物,其實,“黃金月餅”何雅之有?穿上“節日外衣”後成了“糖衣炮彈”,反而更具迷惑性、麻痹性。
中秋前夕,北京一家公司推出了多款用真金白銀製造的月餅。兩枚10克的黃金月餅,一套9520元;6枚10克的黃金月餅,一套25740元;兩枚50克的黃金月餅,一套47620元。據稱公司做金銀月餅業務已經五六年了,只是往年的款式和産量都沒有今年這麼大。
“翡翠白菜”不是白菜,“黃金月餅”也非月餅,是貨真價實的金子。“黃金月餅”的濫觴,最早可以追溯到六七年前,在每年中秋如期而至。一路走來,千夫所指,就是不能“無疾而死”,反而愈見蓬勃,今年的款式更多、産量更大,結果當然是購者更多,收者益歡。
“月餅”不能吃,“黃金月餅”的想像力直把古人羞愧死。月餅本為民間佳節禮尚往來之物,披上“黃金甲”之後,禮不再是禮,物還是那物——阿堵物,其普通禮品的屬性便蕩然無存。因為它太沉重,遠遠超出親朋戚友間純潔的情誼,而成為灰色交易的載體。不必作“田野調查”,許多“黃金月餅”的“旅行線路圖”也是相當清晰的,通過權力買方之手,流向賣方之家,再流回到貴金屬市場,完成一次漂亮的利益輸送。
有論者將“黃金月餅”稱為“雅賄”之物,其實,“黃金月餅”何雅之有?玉器、瓷器、古玩、名人字畫等多少還有點雅,黃金、汽車、豪宅、現金、有價證券等,俗得不能再俗,一點“雅”意都沒有。黃金有價有市,送價值數萬的“黃金月餅”和送現金有啥不同?都是赤裸裸的行賄,穿上“節日外衣”後成了“糖衣炮彈”,反而更具迷惑性、麻痹性,更容易把對方“拉下水”。許多貪官落馬之後,都不認同自己節日所收的“禮物”是受賄行為(哪怕堆成小山),蓋因如此。
正因“黃金月餅”具備“腐敗潛質”,自現身之日起就飽受詬病,吁求封殺之聲此起彼伏,年年不輟。數年前,有關部門還真順應呼聲,發過“天價月餅”之禁令,可惜如雨打芭蕉。商人們瞅準“商機”,製造“道具”,主動迎合、助長不良社會風氣,固然屬於“道德貧血”、社會責任感缺失。但是,退一步想,商人也很“冤”,“黃金月餅”與腐敗何干?“黃金月餅”何德何能,承擔得起腐敗罵名?須知腐敗在先,“黃金月餅”在後,物必自腐,而後蟲生,腐敗實在怨不得他人。何況,沒有“黃金月餅”,還會有“黃金粽子”、“黃金大餅”;沒有黃金還有現金,不要現金還有物品。試問歷朝歷代,清官經常稀缺,何曾缺過行賄之物?
消費文化只不過是社會意識的鏡像或衍生物。有怎麼樣的社會意識,就有相對應的消費文化;有怎麼樣的消費文化,就有相應的消費行為。逆流而上,僅僅以市場管制、匡正消費文化之標,治社會意識問題之本,無異於揚湯止沸。面對腐敗猛烈情勢,封殺“黃金月餅”夫復何益?就讓我們忘掉“黃金月餅”,將更多的目光轉向腐敗治理——加強權力間的多維度制衡,降低權力制約的單向性;推行官員財産公示制,置官員收入、財産于陽光之下;強化輿論監督,讓腐敗分子無所遁形……
倘若有一天,河清海晏,官清如水,即市場使出現“黃金月餅”、“黃金番薯”,供愛好者玩賞,藏金於民,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