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急需配套措施跟上

時間:2012-09-12 10:34   來源:廣州日報

  為減少塑膠袋對環境的污染,我國從2008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限塑令”。連日來,記者走訪發現,除了大型超市之外,海口一些菜市場、小吃攤上,不符合標準的超薄塑膠袋仍在普遍使用。(9月11日《工人日報》)

  “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頒布實施至今已有四年多,“限塑令”雖然仍在執行中,但在有的地方實際上陷入了尷尬境地。

  國家對於有些商販變相抵制“限塑令”早已預料到。一方面,商務部起草的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嚴厲處罰措施,違者最高將被罰3萬元。與此同時,“限塑令”將塑膠袋的生産、銷售歸口到八個部委,並明確了監管責任。

  按常理來講,高額的罰款和嚴密的監管,商家應該認真遵守“限塑令”,拒絕向消費者提供塑膠袋。然而,在筆者看來,以現實的情況,要想很好地執行“限塑令”,也並非易事。因為,大家知道,目前在國內,塑膠袋每天使用量超過30億個,而且範圍很廣,幾乎凡有商品銷售的地方,就有它的存在。因此,即便所有監管部門都出動,採取人盯人的人海戰術,進行監管和罰款,也不一定管得過來,罰得過來。

  這項政策,之所以在執行中有困難,我覺得,最大原因在於配套措施的缺席。目前“限塑令”在執行過程中,最大的難點是替代品環保購物袋價格太高,消費者難以承受。多數平均售價3到5元,有的檔次更高,定價為15元。可以想見,這樣的價位很難讓普通人接受。為此,筆者建議,一方面,應以財政補貼的形式支援生産環保購物袋的企業,使其出廠價格降下來;另外,商家也應讓利於消費者。

  當然,也不能把希望完全寄託于“限塑令”上,包括商家、家庭、企業等各方,都要自覺加入到限制使用塑膠購物袋的行列中來。家庭配合實施“限塑”措施,商家自覺禁售,也要像限制吸煙一樣,在各種公益廣告中打上“塑膠購物袋破壞生態環境”等説明文字。此外,還要借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在這方面,可以向愛爾蘭學習,通過增加購買成本、傳遞環保資訊和強化政府責任來更有效地抑制塑膠袋消費。

  近年來,頻頻涌現的“短命”政令,縱觀這些政策之所以“短命”,問題同樣出在後續配套措施沒跟上。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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