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遭遇“四年之癢”!這是前段時間一些媒體的慨嘆。
國務院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膠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購物袋”——這個被稱為“限塑令”的政策的執行情況和效果,一直受到關注。
據介紹,四年來,全國累計減少塑膠消耗80萬噸,相當於節約石油480萬噸,約佔大慶油田年産量八分之一。統計數字令人振奮,但咱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看到更多的是:集貿市場、食品店、小商店等零售場所塑膠袋隨便給;執行相對嚴格的大超市,結賬時買個塑膠袋需花上一角、二角甚至五角錢,可零售櫃檯手撕塑膠保鮮袋被大量拿走代替購物袋的現象,比比皆是。
塑膠袋非但未如願淡出我們的生活,反而有回潮之勢。
食品包裝協會的調查似乎印證了這個跡象。“限塑令”實施第一年,全國農貿批發市場超薄塑膠購物袋使用量最高減少60%;第二年,僅減少20%;去年,這一比例降至10%。“限塑令”的積極效應,逐年遞減。
我行我“塑”的根源,在於對集貿市場等使用大戶的監管不力。一些菜販説:“一個塑膠袋批發價也就一兩分錢,我問顧客要,他一不高興就會去幫襯別家的生意,得不償失。”這有點像經濟學上“劣幣驅逐良幣”的理論:一個市場裏,只要有商販開始免費送塑膠袋,其他人就會因擔心失去生意而紛紛效倣,最後大家都無法堅持“有償使用”。這時候,很需要嚴格而持久的執法來加以糾正、引導。執法不到位,規定將成一紙空文。
我行我“塑”的根源,更在於“我”,也就是消費者“圖方便”的心理。雖然“限塑令”實施之初,免費贈送塑膠袋替代品——環保袋的活動如火如荼,買菜自帶籃子的倡議響應頗多,但時間一長,能堅持少用、不用塑膠袋的,又有多少?為了自己方便,一些人連闖紅燈這樣明知是違法且危險的事情都習慣成自然,更何況是用塑膠袋這樣的“小事”?骨子裏,人們對“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迫切性,還是知之甚少,或者不以為意。
面對大災大難,我們謳歌感人至深的奉獻精神互助精神;而在庸常平凡之中,不捨對行為準則、社會規範的堅守,這樣的素質,也很可貴。(季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