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治“公益詐騙”能否罪加一等

時間:2012-09-11 10:29   來源:廣州日報

  一些非法組織和個人披著慈善的外衣招搖撞騙,他們在牟利的同時也在無情地摧殘著社會公眾的愛心。

  近日,一條“全國圍堵公益騙子”的微博,在公益圈引發關注。博主表示:公益名人“紫燁”,疑是高唱公益卻恣意揮霍和騙取愛心捐款的“湛藍”。她曾在2008年至2011年間活躍于深圳公益圈,假借助學之名圈錢十余萬元,東窗事發後攜款“蒸發”。

  據稱,這個名叫“湛藍”的所謂公益人士,在其組織的愛心賬戶的帳單裏,出現了很多吃飯、買眼鏡等個人消費的明細,爆料者稱其將愛心善款挪作了私用。而在察覺到志願者的調查後,“湛藍”攜捐款和物資從深圳失蹤。公益人士的調查則顯示,“紫燁”和“湛藍”確為同一人,但對於其在其他地方所做的公益活動,是否存在和深圳相同的情況,目前仍存疑。

  拋開“紫燁”是否“騙子”不談,時下一些所謂公益達人,打著慈善的旗號,替需要救助者募捐,很多時候也確實能募得不少善款。然而,由於缺乏應有的監督,在捐款賬目上不夠公開透明,挪用善款甚至侵吞善款私逃的現象也時有發生。當官辦社會公益機構不時受質疑,並面臨籌款難的困境時,一些非法組織和個人便披著慈善的外衣招搖撞騙,他們在牟利的同時也在無情地摧殘著社會公眾的愛心。

  曾一度被視為中國民間慈善組織的象徵、被稱為“中國母親”的胡曼莉,因收養鄰家兄妹而出名,後創辦了“麗江民族孤兒學校”。但卻被曝出善款私存、多方轉賬、想方設法地把善款變成自己的私人投資,進而借助於這些善款大斂個人財富,最終被人從慈善的神壇拉下馬。胡曼莉事件為中國慈善事業敲響了警鐘,遺憾的是,事情已經過去了10餘年,類似騙局仍在不時上演。今年5月,央視曝光一個名為“全國健康扶貧工程服務中心”的機構,利用一款無效藥物騙取病人每次上萬元的藥費;“中華學生愛眼工程”被曝涉嫌借助公益慈善行為,以捐贈卡的方式進行商業牟利……如何保證社會捐款的使用透明合理,不被貪污挪用?怎樣才能維持民間慈善機構良好的運營狀態?

  眼下已不再是江湖俠士劫富濟貧的時代,公益達人利用微博等自媒體行善募捐,自然是好事。但混雜在公益達人裏面,利用愛心詐騙的不法之徒,也給如何定性“公益詐騙”提出了新問題。就“紫燁”的行為而言,無論其出於何種目的,她所組織的愛心團體都不是正式註冊的民間組織。而據廣州市今年初剛出臺的募捐條例,未註冊的民間機構不能取得公募權,僅此而言,“紫燁”的募捐行為都屬於違規。

  但更重要的是,當越來越多的公益達人投身於慈善事業,如何一面呵護民間慈善力量成長,一面防範“公益詐騙”,法律不能無視。個人作為募捐主體開展募捐活動,雖然沒有被放開,但現實中這種現象已普遍存在,那麼法律就要與時俱進,對“公益詐騙”如何定罪應該有一個明確而權威的説法。鋻於“公益詐騙”透支社會公信力和愛心,法律懲治能否罪加一等?

編輯:張潔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