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政府有獎,意欲何為

時間:2012-05-09 13:32   來源:錢江晚報

  5月7日,江蘇揚州發佈通知,對個人購買成品住房進行獎勵,獎金額度為購房合同價款的4‰-6‰。此通知將從今年7月1日起執行,執行期暫定一年。 據了解,揚州對個人新購買的成品住房,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對購房人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6‰的獎勵;對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5‰的獎勵;對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給予所購房屋合同價款4‰的獎勵。

  獎勵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錢報網網友金真:此次的買房獎勵政策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我們來計算一下,以5‰的購房優惠幅度來看,若按照目前市面上平均價格8000元每平方米、購買一套100平方米來計算,總的可以獎勵的金額也只有4000元,這對於一套近百萬的房子來説只能算是毛毛雨,吸引力並不是太大。但從政府的這一政策來看,則有明顯的托市行為,是一種政府介入房産的行為,而這種行為與當前的嚴控房地産市場的政策明顯有所違背。況且,當地政府還需要聲明一個問題,即獎勵的錢從何而來,是否是從公共財政預算中支出。如果是的話,那其他不買房或已經買過房的納稅人就會有意見,為什麼自己以前花大價錢買房的時候政府完全不出手援助,而現在卻要將納稅人的錢拿出去補貼買房人,也等於在變相讓房屋降價,這會不會又引起新一輪的“房鬧”呢。

  錢報網網友煙雨一蓑: 面對樓市的低迷現象,各地都絞盡腦汁去“救市”,獎勵政策也不少見。其實不論政策怎麼獎,只是有意買房者才會去關心。買房子是花大錢的大事,不像商場搞促銷一樣,幾十元錢的東西,貪得一時便宜買回家用不著也無傷大礙。買房子是要幾十萬上百萬的,你獎勵個幾百幾千的有什麼意義。況且,個人買房要視自己的需要而定,如果有意買房,就不會在意這點獎勵,而且還得遞交申請;如果無意買房,對於獎勵措施更不會心動。所以獎勵政策救市效果不會很好。相反,看到促銷政策,説不定急需購房者也會再觀望一番,等著房價真正降下來,去享受更多的實惠。

  “房産新政”有傷民心

  錢報網網友陳愛兵:應該説,此輪樓市調控進行到現在,對開發商、對購房者而言都已到了“最關鍵的時候”。一位住建委的官員曾私下告訴筆者,“如今經常會有房産商到府訴苦,説資金鏈太緊張,快撐不下去了”。按照他的研判,只要現有的調控力度不放鬆,用不了一年,房價將會出現實質性下跌。在這個節骨眼上,揚州出臺政策獎勵個人買房,無異於在關鍵時刻挖政策的墻角。這不僅是對國家樓市調控決心的誤判,其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購買“120平方米及以上”房産者的做法,更像是劫貧濟富,明顯有違公平的行政倫理。但願揚州的“鼓勵辦法”能和佛山、蕪湖等城市的“房屋新政”一樣“見光死”。

  事實上,國家之所以要制定如此嚴厲的樓市調控政策,一方面旨在促進虛高的房價儘快回歸理性,以減輕民生壓力;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借此“幫助”地方擺脫對於“土地財政”的“依賴症”,推動産業的轉型升級和經濟結構的優化。從這個意義上講,地方一再出臺為樓市鬆綁的“新政”,有傷民心,愚不可及。

  錢報網網友我的右手:地方政府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出臺變相的鼓勵房産銷售的“土政策”,顯然是出於地方財政增收的考慮。有人曾將高速公路和房地産比作地方政府的“提款機”,如今前者飽受質疑,後者解凍也遙遙無期,一些地方為此“鋌而走險”也就在所難免了。但只要中央的調控決心仍在,一些地方就很難興“房”作浪。

  有錢還不如多建點保障房

  江上吳歌:以“獎勵個人買房”為例,乍一看來,似乎是在幫助市民公眾圓“安居”夢想。但是,房地産既然已經是個相對成熟的市場,政府的有形之手參與其中,不僅多餘,更是越界。更何況,國內的房地産市場過熱,房價需要理性回歸,從高層到民眾都已形成共識,真要幫助市民公眾儘早圓“安居夢”,地方政府更應堅持調控,促虛高房價向真實購買力回歸。無論是限購令還是房貸收緊,對於房地産市場過熱的調控尚未成功,仍需努力,此時推出財政獎勵購房政策,即便不是有意給樓市火上澆油,至少也是自擺烏龍,搞錯了方向。

  事實上,既然政府也不否認商品房市場針對的是高收入階層,那麼,財政獎勵購房,本質上其實與“劫貧濟富”並無二致,財政真要有這閒錢,倒是不如用在保障房建設,或是補貼那些“沒買過房”,“買不起房”的市民來得靠譜。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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