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來自法律界、社會學界、民間組織的專家學者就“女性就業體檢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研討會上,女公務員體檢要求填寫自己月經初潮的時間、年齡,月經的週期以及出血量的規定遭到質疑。(4月23日《中國青年報》)
與討論公務員體檢該不該查婦科相比,當下我們更需要對各種就業體檢進行“體檢”和反思。以國家公務員體檢標準這個“最大就業歧視”為代表,近年來,各種就業錄用體檢頻頻陷入“歧視門”,B型肝炎歧視、基因歧視、艾滋病歧視、相貌歧視等事件層出不窮,侵犯了受檢者的身體隱私、損害人格尊嚴,造成對部分群體的間接歧視。
這種現象的出現,一方面在於模糊了就業體檢和健康體檢的界限。對於普通體檢,體檢者的態度是積極的,願意去體檢更多的項目,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但是就業體檢的結果不是為了體檢者的自我健康,檢查項目過濫,無端涉及檢查對象的身體私密部位,勢必侵犯個人隱私。對於自己的身體資訊,每個人都享有不為他人知悉的權利,除非是出於本人醫療保健目的。同時,對和工作無關的檢查項目設定禁入門檻,又非法剝奪了部分群體勞動和就業的權利,造成不公。
同時,用人單位居高臨下的管理者思維,也起到推波助瀾作用。在就業形勢供大於求的當下,一些政府機構和企業“店大欺客”,抓住求職者急於得到這份工作、敢怒不敢言的心理,隨意擴大體檢範圍,提高體檢標準。甚至為了減少負擔和規避責任,設置體檢門檻,將一些患有疾病或潛在患病者淘汰出去。
任何權力都應有邊界,就業體檢必須圍繞這一宗旨,塑造邊界意識。首先是能否勝任工作,對於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疾病或者身體狀況的項目進行檢查和篩除。其次是否危害他人,對於在履行職責中對他人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疾病進行檢查和篩除。所有體檢項目都應置於這兩條剛性原則之下,通過廣泛徵求意見,制定出合理的體檢標準。凡無關的項目一律不得檢查,更不能設置為錄用門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