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引發公眾熱議,緣何只見房子不見婚姻?

時間:2011-08-16 13:36   來源:人民網

  離析家産與捍衛婚姻該如何兼顧?

  對於我們“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的傳統觀念而言,法律規則表面上方便了離婚財産的分割,也可能順帶地衝擊到婚姻家庭的穩定,導致一些法律專家所擔心的摧毀家庭結構。

  京華時報特約評論員兵臨表示,讓人擔憂的是,在這種司法規則的指引下,一些人對婚姻、對家庭的想像會更加“理性”、更加“勢利”。司法解釋會確立起人們未來行動的預期。家産的分割越容易,離婚的成本就越小,婚姻家庭關係也就可能越鬆弛。婚姻家庭絕非單純的財産關係,而是關乎個人幸福和文明培育的共同體。如何做好不得已離婚案件中的財産分配,同時又發揮法律捍衛婚姻的社會價值,司法解釋理應兼顧考慮、均衡決策。

  搞不定源頭問題——房價高企、婦女地位低,你無論怎麼分財産、打擊“小三”,都是轉移目標,使得強者更強、弱者更弱。南方都市報“街談”刊文《談錢傷感情》指出,是什麼讓現在的《婚姻法》如此赤裸裸地談錢、談房産,是值得讓人反思的一件事。不再被迫因經濟原因而結婚或維持一個不滿意的婚姻,恐怕是所有追求社會正義者的良好願望。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何其複雜,每每有法律難以厘清的模糊地帶和人性之痛。新司法解釋出臺後,恐怕會實行很長一段時間,只希望那些實踐司法條文的法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下,多考慮弱者的處境才好。

  能讓婚姻告別謀利時代,回歸情感本質,本身就是一次對情感的重大救贖。新華每日電訊刊發單士兵評論説,愛情的保鮮與婚姻的保質,不會因為經濟手段獲得永遠,就像得到敞亮的房子卻未必擁有輕鬆自由的情感。現代人在文化價值上的偏執與錯位,註定會讓以前成為無數人生活港灣的婚姻,變成心靈的桎梏。理性的婚姻應該告別謀利時代,當然,要真正回歸到情感交融的本質,最後還是需要一種讓這個時代擁有普遍認同的文化價值來救贖。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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