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高收費就符合“經濟規律”了嗎

時間:2012-10-08 10:40   來源:齊魯晚報

  高速公路雙節首日擁堵的現象這兩天已經大幅緩解了,但引發的討論依然未能消散。眾聲喧囂中,一個聲音十分值得注意:“免費政策不合理,違反經濟規律。”

  事實上,早在政策剛剛出臺的時候,媒體就報道各路橋公司對之抵觸情緒強烈。一些認為政策侵犯他們利益的人似乎早就存在了看笑話的心態。所謂的“違反經濟規律”説,不過是他們藉以發泄怨氣的幌子而已。

  就算是當幌子,這個幌子還是有點奇怪,都知道"要想富先修路",高速公路不僅僅是有車一族節假日出遊的需要,而且間接關係到每一個國民的衣食住行。國家修高速公路,為的是全民公益。可如今利民政策一齣,管理者卻滿口的“經濟規律”,請問你們的宗旨,到底是服務大眾,還是牟利賺錢?

  既然要談“經濟規律”,不知他們是不是有意忽視了另外一個更明顯的經濟現象:據統計,2010年中國的物流費用佔GDP的18%,高出發達國家一倍。在上海超市裏買一包速食麵,一半多的錢要交給中間的物流。而與之相對的是,國內不少公路卻在以“還貸收費”之名行“超齡收費”之實,僅廣州到深圳的一條公路,12年收益就達300億元。“高速環肥天下瘦”。本該是為百姓謀福利的高速公路,如今卻成了國家和全民利益的節流器和相關利益團體的印鈔機。

  請問,這個現象就“合理”嗎?就符合“經濟規律”嗎?

  的確,我國的交通建設,由於受到國情的制約,採取了“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方式。但高速公路收費的行為,應當隨著貸款償還完畢和國家的富裕而逐步退出歷史舞臺,或者至少應不以營利為目的。只有這樣,才能還原高速公路利國利民的本義,並起到真正推動經濟發展的作用。但現在很多地方的高速公路卻固化為一種營利手段,由著相關利益集團去做“此路是我開,留下買路財”的特權生意。如果這個生意允許做,那麼我們修路乃至改革和發展的最終目的又是什麼呢?是為了利國利民,還是為了讓這一小部分人據公器為己用,借此使自己“做大做強”?

  對自己有利時借政策的東風,對自己不利時找經濟的藉口,這是不少本應以服務大眾為宗旨的國有企業自肥時喜歡玩的“雙軌制”把戲。遊走于“政策”與“經濟”之間謀取暴利,真是好不自在。這些關係到國之命脈企業雖然為推動社會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但如果不加以制約,它們就會把公眾租借給其的權力視為自己理所當然的特權。而防範這種現象的最好方法,就是將類似高速公路免費這樣回歸公益本原的政策保持下去,深化下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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